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2012年6月5日,科技部以国科发基〔2012〕716号印发《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分总则、职责、建设、运行、考核与评估、变更与调整、附则7章50条,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关于依托转制院所和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基字〔2006〕559 号)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 文号
国科发基〔2012〕716号
- 发文时间
2012年6月5日
- 发文单位
科技部
印发通知
科技部关于印发《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2〕716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强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管理,现将《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1
附件: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2012年6月5日
文件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强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依托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互为补充,各有侧重。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主要任务是,面向社会和行业未来发展的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研究制定国际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聚集和培养优秀人才,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
第三条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具有较强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辐射能力的企业建设,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第四条 按照项目、基地、人才相结合的原则,国家相关科技计划、人才计划等,应优先委托有条件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承担。
第五条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的创新研发活动,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2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宏观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1.制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2.制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发展方针和政策,宏观指导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