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五年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部分,属长期计划。主要是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作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一五”规划(2006-2010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2006-2010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 外文名
The Eleventh Five-Year Plan
- 时间
2006-2010年
- 简称
十一五规划
实施背景
“十一五”规划实施期间中国所面对的国内外环境与“十五”计划时期比较类似,但是在许多方面又呈现出新的特点。
国际上,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加强,经济全球化有利于我国提高经济运行效率,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有利于我国充分利用国外资金、技术、资源和市场推动本国经济发展,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与此同时,可能造成国内经济波动的因素也在增加,给我国的经济主权造成一定程度的冲击,如何立足于中国国情,融入全球化浪潮成为不可回避的问题。
在国内,虽然社会经济大环境良好,但是社会矛盾相应凸显,例如就业形势异常严峻,城乡区域发展差异亟待解决,“三农”问题突出,社会建设滞后等问题都考验着和谐社会的建设,都需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通过深化改革的途径加以解决。1
规划制定
2005年10月,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6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一五”规划是提出科学发展观后制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与以往的五年计划相比具有转折性意义。
“十一五”规划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六个必须”原则:即必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必须加强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不断深化改革开放。2
规划内容
第一篇 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第一章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第二章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第三章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
第二篇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第四章 发展现代农业第五章 增加农民收入第六章 改善农村面貌第七章 培养新型农民第八章 增加农业和农村投入第九章 深化农村改革
第三篇 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
第十章 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第十一章 振兴装备制造业第十二章 优化发展能源工业第十三章 调整原材料工业结构和布局第十四章 提升轻纺工业水平第十五章 积极推进信息化
第四篇 加快发展服务业
第十六章 拓展生产性服务业第十七章 丰富消费性服务业第十八章 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第五篇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九章 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第二十章 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第二十一章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第六篇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