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组列车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
动车组列车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动车组列车互联网售票暂行办法
- 实质
法律措施
- 根据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
- 运用于
动车组购票
基本内容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铁路互联网售票工作,根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铁路互联网售票是指通过中国铁路客户服务中心网站(www.一二三零六。cn,以下简称“一二三零六。cn网站”)办理铁路电子客票的销售、改签、退票等业务。
铁路互联网售票范围、购票方式以及铁路电子客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办理铁路电子客票业务的售票窗口等事项以“一二三零六。cn网站”和车站公告为准。
第三条 铁路电子客票是以电子数据形式体现的铁路旅客运输合同,与纸质车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在一二三零六。cn网站,购买铁路电子客票以确认交易成功的时间作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生效的时间,退票以网站确认交易成功的时间作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终止的时间,改签所涉及的原车票退票、换(购)新票分别按照退票、购票处理。
第五条 旅客或购票人应当妥善保管铁路电子客票信息及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章 售票
第六条 在一二三零六。cn网站购买铁路电子客票时,应当注册并准确提供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第七条 在一二三零六。cn网站购票可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护照。
第八条 购买儿童票的乘车儿童没有办理有效身份证件的,应当使用同行成年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
第九条 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只能购买一张车票,但第八条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在一二三零六。cn网站购买学生票、伤残军人(警察)优待票时,应符合规定的减价优惠(待)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