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荷塘区法院
1997年9月,随着株洲市区区划调整,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在原东区人民法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该院现有干警52人,其中班子成员10人(含院长1人、副院长5人、纪检、政工、工会、办公室各1人);30岁以下2人、30-40岁24人、40-50岁21人、50岁以上5人;法学硕士6人、本科学历42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18人;法官37人(其中审判岗位的法官25人)。下设刑事、民一、民二、行政、执行、非诉执行、立案、审监、法警、办公室、司法技术、政工、工会、纪检、监察、审管办等十六个庭、室、队。
机构概况
1997年9月,随着株洲市区区划调整,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在原东区人民法院的基础上组建而成。该院现有干警52人,其中班子成员10人(含院长1人、副院长5人、纪检、政工、工会、办公室各1人);30岁以下2人、30-40岁24人、40-50岁21人、50岁以上5人;法学硕士6人、本科学历42人;副处级1人、正科级8人、副科级18人;法官37人(其中审判岗位的法官25人)。下设刑事、民一、民二、行政、执行、非诉执行、立案、审监、法警、办公室、司法技术、政工、工会、纪检、监察、审管办等十六个庭、室、队。2000年,该院整体搬迁至荷塘铺村郭家祠堂,审判大楼主楼九层,两边附楼七层,建筑面积为8200平方米,是一座集审判庭、会议室、办公室为一体的综合性大楼。多年来,在全市法院的审判绩效考核中,该院一直名列前三名,先后被省高院、市委、市中院、区委、区政府评为全省“五好”基层法院,记集体一等功;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优胜单位;全省三级联网建设先进法院;全市公正高效执法先进单位;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全市公正与效率考核先进单位;全区双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等。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院长:沈建平 主管全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蒋弘 分管政工室、办公室、民二庭、非诉执行局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余胜 分管纪检监察、工会、行政庭、立案庭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晓军 分管执行局、司法技术室工作;
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正刚 分管刑事庭、法警大队工作;
副院长:黎胜 分管民一庭、审管办、审监庭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凌灿 主持纪检组、监察室工作;
党组成员、工会主席:唐建林 主持院工会工作;
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吴珉庆 主持政工室、党支部工作;
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喻志强 主持办公室、司法行政科、研究室工作。1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会务、机要、保密、督查、接待、财务、档案管理;起草各种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文秘、综合信息、法制宣传工作和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物质装备建设等管理、服务、协调工作;编制本院年度经费预算,管理本院各项经费、国有资产;负责上级及本院行政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院物资采购、食堂管理、机关安全保卫、物业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等。
二、政治工作办公室:负责全体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机关党建、610工作、共青团、人事、劳资管理、计划生育、妇女、人民陪审员管理、临聘人员管理、老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纪检组、监察室: 协助院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本院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受理控告、检举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查处本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案件,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对审判工作严肃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四、工会: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积极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和民主权利,关心群众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积极搞好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组织探访、慰问职工、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