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保险介绍
  • 3.受众群体
  • 4.保险类别
  • 5.销售情况
  • 6.投保建议

老年人意外伤害险

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是北京市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在北京生活的300万老年人,无论是不是北京籍,均可参保。老年人意外伤害险主要针对在京生活或工作的50周岁至59周岁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为老年人在各类活动场所发生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由中国人寿北京市分公司具体实施。2013年12月16日起,北京市开始面向社会受理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投保事宜,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已推出类似保险项目。2015年1月8日,北京市推出三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其中A款产品保留出行场所限制,B款、C款产品均取消出行场所限制。

保险介绍

北京市推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在京生活的300万老年人,无论是不是北京籍,均可参保,2013年12月16日起开始面向社会受理投保事宜。此前,上海、山东、浙江等省市已推出类似保险项目。

受众群体

主要针对在北京生活或工作的50周岁至59周岁退休人员、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为老年人在各类活动场所发生意外伤害时提供保障,只要在意外伤害险的理赔范围内,无论是否有第三方责任人,保险均将予以赔偿,不受第三方影响。这意味着,如果老人是被人撞到而受伤,除了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赔付,还可以向过错方依法索赔。

北京户籍60周岁及以上享受“低保”“三无”“五保”、优抚对象及失独老年人,保费将由政府埋单,每人一份,保险期自2013年12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30日,预计受益者近7万人。

2015年1月8日,北京市推出三款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其中A款产品保留出行场所限制,B款、C款产品均取消出行场所限制,三款产品均在原有责任基础上增加了30元/天的意外伤害住院护理津贴保障。为鼓励老年人出行,C款产品还特别增加保障额度为20万元的航空意外和10万元的火车意外责任,且被保险人不受北京市域的限制。

保险类别

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这里所指的突然发生的外来致害物应具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外来意外伤害

所谓外来的,指伤害的原因为被保险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机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压以及咬伤、烫伤、烧伤、冻伤、电击、光辐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损伤,及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这些外来的因素,需致使人体外表或内在留有损害迹象。

突发意外伤害

所谓突发的,是指人体受到猛烈而突然的侵袭所形成的伤害。伤害的原因与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瞬间的关系。如交通事故中的撞车、天空坠落物体的砸压等引起的伤害、死亡则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长期在某种环境条件下工作造成身体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如长期在恶劣环境下工作造成的职业病,与突发偶然形成身体的伤害是有区别的,前者不属于伤害保险的范围。

非本意意外伤害

所谓非本意的,是指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对于伤害的结果是意外,而原因非意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意外伤害,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导致的身体伤害。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

非疾病意外伤害

所谓非疾病的,是指损害的造成不是由被保人身体本身的因素或疾病引起的。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肝炎病毒引起的爆发性肝炎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  以上四要素对构成意外伤害缺一不可,对认定伤害保险事故时必须同时满足要求》

优惠政策

对于自主参保的老人,中国人寿给予每份2元的保费优惠,参保人实际缴纳保险费为每份15元,每人最多可投保4份。如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得赔付,最高可获赔20万元。参保的老人在年龄上“上不封顶”。北京市符合参保条件的常住老年人口约为3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