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驾驶执照
国际驾驶执照(International Driving Document)是由各缔约方政府授权其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公约中规定的式样向出国旅行的本国驾照持有人签发一种证明文件,来向其他国家的交通管理机构证明该驾车人拥有该国颁发的合法驾驶执照。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国际驾驶执照
- 应用
各缔约方政府授权其交通管理部门签发一种证明文件
- 别称
国际驾照、IDD
- 英文名
International Driving Document
- 危险性描述
车祸 爆炸 火灾
发展历程
20世纪初,汽车开始成为重要的跨国交通工具。各个国家对交通规则、驾照管理有不同的要求,妨碍了国际间的运输交流。 1923年、1943年、1949年1968年,联合国为了方便国际间的运输交流,制定了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公约对交通规则、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等制定了一系列统一要求,以方便驾驶员和车辆在各国间用统一的规则通行。
产生背景
20世纪初,汽车开始成为重要的跨国交通工具。各个国家对交通规则、驾照管理有不同的要求,妨碍了国际间的运输交流。 1923年、1943年、1949年1968年,联合国为了方便国际间的运输交流,制定了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公约对交通规则、交通信号、交通标志、机动车、驾驶员管理等制定了一系列统一要求,以方便驾驶员和车辆在各国间用统一的规则通行。
功能用途
国际驾驶执照是在他国拥有该国驾照资格的证明翻译文件,根据联合国陆路交通国际条约(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授权相关的国际组织签发给已经在该国拥有驾照的驾驶员,其主要目的是为消除司机在国外驾车时,由于各国对驾照有不同要求而遇到的障碍。
该国际公约曾经于1923年、1943年、1949年和1968年多次修改,已有英、美、法、日、加等18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联合国道路交通法规上签字,并接受此文件。公约规定,国际驾驶执照需与该国驾照一同使用方可有效。当驾驶机动车在驾驶执照语言不是该国家的官方语言时,国际驾照文件可用以帮助驾驶人在外国旅行时,解决在使用该国驾照中与警察等人之间的语言障隘。
国际驾照不是一个驾驶执照。它只是由驾驶员该国的官方机构或经其授权的其他机构根据该国政府所参加的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以公约中规定的标准式样、用英/法/俄/中/阿拉伯/日等多种语言为驾驶员出具的证明该驾驶员持有该国有效驾照的一份证明,其主要用途是帮助其他国家的警察读懂驾驶员的姓名、地址、准驾车型等必要信息。
如果该国家的政府参加了该公约,那么政府会指定一个合法权利部门或者授权一个其他机构来代表政府为个人出具这份证明,其他任何机构都无权代表政府履行这个公约行为。
在国外驾车、租车时作为在它国驾驶的能力证明和翻译文件。 国际驾照表明的是个人具备在它国驾驶的能力证明,而国内驾驶执照是国际驾照的基础,因而在领取国际驾照时无需重新考试。国际驾照上有8种不同语言。
使用方法
国际驾照不可以单独使用,必须和驾驶员的该国驾照同时使用方有效。赋予个人在各缔约国境内驾驶汽车资格的是该国驾照,而不是国际驾照。联合国从未授权任何机构签发国际驾照,也无权凌驾于主权国家之上来“授权”任何机构签发国际驾照。因此那些声称由联合国有关机构授权签发的国际驾照都是假的。联合国的任何机构(或任何所谓“经联合国授权的国际组织”)都无权为这些联合国自己的工作人员签发所谓“联合国授权的国际驾照”。
注意事项
国际驾照使用
国际驾照只是一份有效本国驾照的翻译证明,它本身并不是一本驾照,所以不能单独使用,而是必须和驾驶员所持的有效本国驾照同时使用才有效。真正赋予各签约国境内驾驶汽车资格的是本国驾照,而不是国际驾照。
国际驾照在中国不能使用
根据《联合国道路交通公约》的规定,拥有国际驾照,并且持有有效本国驾照的人,可以在英、美、法、日等180多个国家或地区开车。但是中国并没有加入这个《公约》,所以持有国际驾照并不能在中国内地使用。
持有境外驾照,怎样才能在中国境内开车
对于持有境外驾驶证的司机,需要到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换领中国机动车驾驶证。根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具体的办理流程,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