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坝镇
5中坝镇位于紫金县东北部,东邻五华县长布镇,北与东源县黄村镇接壤,距县城22公里。全镇总面积17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2.11万亩、山地面积21万亩。下辖13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总人口4.6万。
1949年,紫金县附城区辖以孙中山先生名字命名的中山乡。1957年中山乡改成中坝乡。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中坝镇
- 行政区类别
镇
- 所属地区
中国广东河源市紫金县
- 地理位置
地处紫金县城的东北部
- 面积
170平方公里
历史沿革
中坝原名叫中山
中坝旧称中心坝,因圩坐落在中坝盆地中央而得名。明清属琴江都贺岗、上镇两社(约)。民国初属第六区,民国18年(1929年)起属第三区良庄、富坑乡及中正乡部分,民国30年分属升平、富良乡及中正乡,民国34年并为中山乡。另据《紫金县志》记载,1949年5月,紫金县划为4区28乡,其中附城区辖中山乡,中山乡即以孙中山先生的名字命名。至1957年12月,紫金县撤销区的设置,改为29个乡(镇),其中保留中坝乡,中山乡的名字从此消失。现在紫金县的中坝圩,即为原中山乡。建国初属第一区(附城),1958年10月成立中坝公社,1961年分出敬梓公社,1963年3月敬梓公社并入中坝公社,1973年4月分出敬梓公社,1983年9月撤社设区,1987年4月改称中坝镇。
据《紫金县志》记载,1949年5月,紫金县划为4区28乡,其中附城区辖中山乡;1957年12月,紫金县撤销区的设置,改为29个乡(镇),其中有中坝乡,此后再没出现中山乡的名称。
孙中山与中坝镇
2003年10月8日,孙中山先生的孙女孙穗芳博士回到紫金县中坝镇孙屋排村祭祖。在她专著里的《孙中山家族世系表》中记载了孙中山的祖宗有松(考)、骆氏(妣)是在“明永乐年自河田迁至紫金中坝,为入粤始祖(入粤一世),生四子:敬忠、惠忠、勤忠、荣忠”。传至孙中山先生为十八世。 到了连昌(考)、陈氏(妣)(入粤第十二世)时,“清康熙年间由紫金中坝迁居广东增城,复徙中山(香山)县涌口门村。” 较早确认孙中山先生祖籍地的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罗香林,早在上世纪四十年代也根据孙中山先生的回忆文章,经实地考查,认为孙氏入粤始祖是孙友松,祖居地是紫金县中坝镇孙屋排村。 2003年10月,孙中山的孙女孙穗芳博士回到紫金祭祖,明确提出希望将中坝镇恢复中山原名后,紫金县领导层认为通过恢复“中山”镇名,修葺孙中山祖籍地重要地面建筑物等,修建孙中山纪念馆,开办孙中山展览馆,可以提升紫金乃至河源市的文化品位和知名度,因此立即要求有关部门办理上报审批更名事宜。
方言
河源市是东江流域客家人的聚居中心,河源市均属于客家方言地区。紫金县通行客家话。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境内有孙中山祖籍纪念馆、孙中山入粤始祖孙友松公墓和祖妣骆八十娘墓3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概况
位于广东省紫金县东北部,东邻五华县长布镇,北毗东源县黄村镇。2008年末,面积171.8平方千米,户籍总人口4255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92人。辖1个居委会、13个行政村。镇政府驻新街18号。
沿革
中坝旧称中心坝,因圩坐落在中坝盆地中央而得名。明清属琴江都贺岗、上镇两社(约)。民国初属第六区,民国18年(1929年)起属第三区良庄、富坑乡及中正乡部分,民国30年分属升平、富良乡及中正乡,民国34年并为中山乡。建国初属第一区(附城),1952年5月为第二区。1958年10月成立中坝公社,1961年分出敬梓公社,1963年3月敬梓公社并入中坝公社,1973年4月分出敬梓公社,1983年9月撤社设区,1987年4月改称中坝镇。位于县境东北部,东邻五华县、敬梓乡,西邻附城、乌石,南连水墩,北接河源县。镇政府驻地中坝圩,西南距县城19千米。
1988年,中坝镇总人口5919户3286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39人,总面积169.57平方千米,辖中心(上东山、下东山、营围、河背、船南、栏口、永田、永和8个自然村)、发昌(岭龙、石脚下、孙屋排、小河唇4个自然村)、上石(上石、萧屋、石背、增田、塘子角5个自然村)、良庄(西村、榕径、增塘、羌 4个自然村)、乐平(东方、乐平2个自然村)、富坑(旧塘、车角塘、新丰、长征、红卫、富田6个自然村)、松梓(上排、下排、羊麻塘3个自然村)、塔坳(下石、石楼、栅庆、沈村、红弯、龙村、都市7个自然村)、北坑(红区、红光、红旗、红星4个自然村)、贺光(联和、上南、黄布3个自然村)、径口(东村、西村、南村、 山4个自然村)、袁田(真屋、林布、马径、鸠塘、高排、百树、众塘、大行8个自然村)、广福(福寨、品塘、梅坑、苏坪、里湖5个自然村)13个行政村和中坝圩居委会。
2004年,撤销华山村并入径口村;全镇辖广福、松梓、富坑、袁田、中心、发昌、上石、贺光、径口、良庄、塔凹、北坑、乐平13个行政村和中坝1个居委会,63个自然村,总面积170平方千米,总人口37351人,代码44162122。
邮编
517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