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事件
  • 4.1.违纪被查
  • 4.2.依法双开
  • 4.3.逮捕决定
  • 4.4.提起公诉
  • 4.5.典型通报
  • 4.6.开庭审理
  • 4.7.一审宣判
  • 5.参考资料

孙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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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

孙斌,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安徽桐城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曾任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

2022年9月5日下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孙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孙斌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4年10月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1987年7月至2004年12月,历任安庆行署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律师、安庆市法制局科员、安庆市政府办公室秘书、安庆市法制局副局长、安庆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室副主任、安庆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安庆市委办公室调研员、安徽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室调研员;

2005年1月,任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

2009年5月,任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其间:2011年4月至2013年5月挂职任合肥市副市长)。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11月20日,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副主任孙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依法双开

2021年5月,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孙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斌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接受宴请、娱乐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对省联社违反银监会有关规定问题负领导责任;违反生活纪律,不重视家风建设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多次参与赌博;涉嫌受贿犯罪。

孙斌身为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毫无“四个意识”,背弃党性原则,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自我放纵、甘受围猎,家风不正、作风腐化,对我省农商行系统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多项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斌开除党籍处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3

逮捕决定

2021年7月,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孙斌(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斌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4

提起公诉

2021年7月,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孙斌(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宣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5

典型通报

2013年至2020年5月,孙斌多次接受业务单位上海某商务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某、安徽某科技发展公司董事长姚某某等人在上海、合肥等地宴请,消费高档酒水;多次接受上述人员及业务单位安徽某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某、安徽某五金科技公司股东汪某某等人安排在上海、合肥、深圳、黄山等地打高尔夫球。孙斌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5月,孙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1年9月,安徽省纪委监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曝光。6

开庭审理

2021年10月19日上午,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委员、副主任孙斌涉嫌犯受贿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