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事件
  • 4.1.违纪被查
  • 4.2.依法逮捕
  • 4.3.提起公诉
  • 4.4.开庭审理
  • 4.5.一审宣判
  • 5.参考资料

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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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孙敏,男,1955年10月出生,湖南南县人,硕士研究生,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3月参加工作。

曾任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1

2020年5月7日,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基本信息

人物履历

1973年-1976年,湖南省南县九都公社知青;

1976年-1978年,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工人;

1978年-1981年,国防科技大学就读大学本科;

1982年-1989年,国防科技大学助教并参军(其中1984年-1987年在该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1989年-1992年,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干部、教务处副处长;

1993年-2000年,湖南省国土测绘管理局地籍处副处长、土地监督检察处副处长;

2000年-2005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建设用地处处长;

2005年-2006年,湖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

2006年-2007年09月,湖南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2007年09月-2009年09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总队长;

2009年09月-2014年07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11月21日,据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原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孙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依法逮捕

湖南省原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孙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019年1月31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孙敏决定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3

提起公诉

2019年6月10日,湖南省原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孙敏(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向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