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
21刘春(1918年-2007年8月17日),男,河北省盐山县(今黄骅)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外交学院原院长,中国亚非学会原副会长,中东学会原会长,中国老挝友协原会长,原中国首任驻老挝大使、中国首任驻土耳其大使、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中国首任驻塞舌尔大使、中国驻埃及大使,中国人民解放军炮兵政治部原主任,炮兵学院原副政委,离休干部(部长级待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曾荣获朝鲜二级国旗勋章、老挝友谊勋章。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刘春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18年
- 逝世日期
2007年8月17日
- 出生地
河北 省盐山县(今黄骅)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1918年,生于河北省盐山县(今黄骅)。
1935年,在北平中学读书期间参加了“一二·九”运动。
抗日战争时期
1938年1月,参加山东抗日武装,历任山东人民抗日游击队第四支队指导员、营教导员、团政治处主任、山东纵队第四支队教导大队教导员、支队政治部组织科科长、115师教导一旅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科长。
1943年后,历任鲁南军区3团政委,鲁南军区第一军分区副政委。刘春毕业于抗大第2期。
解放战争时期
1945年10月后,历任山东军区(山东野战军)第八师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华东野战军第三纵队政治部主任,第三野战军第二十二军政治部主任,第三野战军特种兵纵队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参加了鲁南、豫东、济南、淮海、渡江等重大战役。
建国之后
建国后,任华东军区炮兵副政委、政委。
1952年,入朝作战,任中国人民志愿军炮兵指挥所政委。回国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南京)炮兵系政委,炮兵学院(宣化)副政委,炮兵政治部主任等职。
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1961年11月,调入外交部,先后任驻老挝经济文化代表团副团长、代团长。
1972年,任中国首任驻土耳其大使。
1976年,任中国驻坦桑尼亚大使。
1978年兼中国首任驻塞舌尔大使。
1988年7月,被中央军委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