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地理位置
  • 4.经济状况
  • 5.党政建设
  • 6.村情规划
  • 7.四议两公开

高店村

4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麟绛镇下辖村

高店村,隶属于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麟绛镇,位于屯留县城西2公里处,309国道、环北路傍村而过,全村266户,1070口人,总耕地面积2029亩。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高店村

  • 行政区类别

    自然村

  • 所属地区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麟绛镇

  • 地理位置

    屯留县城西2公里处

  • 人口数量

    1070口人

  • 耕地面积

    2029亩

地理位置

高店村,位于屯留县城西2公里处,309国道、环北路傍村而过。

经济状况

2009年,高店村农民人均纯收入6364元。

党政建设

高店村有42名党员,其中女党员6名,男党员36名。

村情规划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支、村两委奋力开拓,扎实创业,带领全村广大人民群众,狠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全村社会各项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村容村貌发生了显著变化。

四议两公开

1、委会提议。村党支部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得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省、市、区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并报园区党委批准备案。

2、“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支委会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杜志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全体村民代表2/3以上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务公开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七天。

6、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