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词语解释
  • 3.1.基本解释
  • 3.2.详细解释
  • 4.离婚途径
  • 4.1.登记离婚
  • 4.2.诉讼离婚
  • 5.法定条件
  • 6.心理状态
  • 7.历史沿革
  • 8.离婚分类
  • 8.1.协议离婚
  • 8.2.诉讼离婚
  • 8.3.涉外离婚
  • 8.4.登记离婚
  • 9.离婚制度
  • 10.法律概念
  • 11.调查报告
  • 12.离婚手续
  • 13.办理程序
  • 14.相关问题
  • 15.法律后果
  • 16.离婚影响
  • 16.1.孩子影响
  • 16.2.财产影响
  • 17.参考资料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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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离婚(divorce)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

按照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2021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离婚

  • 外文名

    divorce;get a divorce;break a marriage

  • 解释

    解除婚姻关系

  • 拼音

    li hun

  • 法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

  • 离婚途径

    登记离婚诉讼离婚

词语解释

离婚

词目:离婚

拼音:lí hūn

基本解释

[divorce; go to Reno] 脱离夫妻 婚姻关系

详细解释

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离婚途径

登记离婚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法定条件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案件,许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调解无效”是“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反映。而有一些离婚案件,虽然是“调解无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调解工作中,往往存在着力与不力,深入与不深入等差别,直接影响着调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审判实践说明,“调解无效”和“感情确已破裂”的含义不完全相同,“调解无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不应当把“调解无效”作为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根据。在审判实践中,既不要把“感情确已破裂”与“调解无效”完全等同起来。也不要把“调解无效”简单地作“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志。更不要把“调解无效”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只是“感情确已破裂”。

离婚的形象图

相关法律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