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
180李伟(1911—1995) ,李伟原名詹伟烈,1911年出生于广东省饶平县新丰镇。1931年参加革命,1932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爆发前,他先后担任共青团上海法南区委宣传部长、上海沪西区团委书记、共青团中央局组织部秘书、河北团省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等职。
基本信息
- 籍贯
广东省饶平县
- 中文名称
李伟
- 原名
詹伟烈
- 出生时间
1911年
简介
李伟(1911—1995) ,李伟原名詹伟烈,1911年出生于广东省饶平县新丰镇。
人物生平
简要经历:1931年参加革命,1932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战爆发前,他先后担任共青团上海法南区委宣传部长、上海沪西区团委书记、共青团中央局组织部秘书、河北团省委宣传部长、组织部长等职。抗战爆发后,任邢台抗日公学校长,中共太行区党委五地委组织部长,新乡市委书记。建国后,历任福建龙溪地委副书记、上海机床厂党委书记、上海市委工业部副部长、重工业部第一副部长、闵行区委第一书记、吴淞区委第一书记、中共中央工交政治部群工部部长等职。1983年离休。
详细经历:
幼年在本村小学读书,后到县城上初中,1927年于汕头市读高中。1929年到上海入中国公学高中部学习,1930年进大学部一年级。这个学校革命工作基础好,在我党领导下,成为当时上海青年学生抗日救国活动的核心。1930年李伟开始参加革命活动。"九一八"事变后,他全力投入了抗日救国运动,曾连续3次参加上海学生到南京"要蒋介石出兵抗日"的请愿示威斗争。淞沪抗战中,中国公学毁于炮火,很多同学无处安身。在地下党的领导下,他和同学郭纲琳一起组织同学会,募集寒衣,救济难民,组织抗日义勇军,参加战地服务,支援前线。
1931年冬,他由郭纲琳、朱光介绍,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冬转党。1932年初,他在团内当突击队员,不久调法南区任团区委宣传部长,从此放弃学业,投身革命。1932年8、9月间因组织发电厂工人罢工,李伟联系的突击队有2个队员被捕,他因去接头,也被抓,关闭40多天。经其家庭托人花钱,请律师多方活动,才释放。其父得知儿子在外搞革命活动,不断写信,要儿子放弃"非法"活动,直到不给寄钱,要其辍学回家。李伟写信表示坚决要走自己的人生道路。为了摆脱纠缠,防止暴露,他断然与其家庭断绝联系。从此失去家庭经济上的接济,生活靠一些同乡和进步同学帮助,经常以烧饼充饥。不久,他调到共青团江苏省委组织部任巡视员,联系国际无线电台团支部,为团组织筹集经费。1932年冬天,沪西区团组织被破坏,调李伟去任团区委书记,搞恢复工作。不久又调去郭纲琳,一段时间艰苦的工作与斗争,打开了工作的局面,恢复了团组织。到1933年春天,发展了一批团员。人多了,为便于领导,团省委组织部决定分区。在新区召开成立会时,因叛徒出卖,李伟和另两个区委书记及组织部长、秘书5人都被捕。同年5月,李伟等被押解到南京江苏高等法院。因为李伟被捕后,在黑暗的警车里,把藏在毛衣袖口的材料吞进肚里,所以几次刑讯,敌人拿不到证据。后被转入苏州监狱。在押解途中,李伟带头呼喊抗日救国口号。在狱中为了改善生活,他串联难友进行了多次绝食斗争。经过组织上多方营救,李伟于同年9月被释放。那时纲琳正任团无锡中心县委书记,她曾去苏州监狱看过丈夫一次,所以李伟出狱后到无锡找到纲琳,夫妻又见了一面,也是最后的会面。李伟到上海后,到了团中央组织部任秘书工作。
1934年4月,李伟调共青团河北省委任宣传部长,后任组织部长。同年10月,在天津和直中特委书记接头,因叛徒出卖,李伟被捕,身上被搜出一封信。敌人洗出信件的密码暗号,当即审讯,逼他讲出住址及密码内容。连续严刑从午后审到次日凌晨。他因酷刑而失去知觉三四次,最后神经失常,发出狂笑,敌人才停止摧残。此后,几乎每晚用刑,他经常昏倒。由于痛骂敌人,他的嘴里被填入木塞。敌人虽千方百计软硬兼施逼供近两个月之久,但他们始终无法知道李伟的真实职务和密码内容。(密码内容是团省委组织部抽调团员的名单。)李伟被国民党法庭判十五年徒刑,关押在保定国民党第四监狱。在监狱里,李伟经常做看守王某的工作,宣传抗日救亡的道理。得到了王的同情,为他们购买一些进步书刊,使同监里的4个人,在一个老同志的带领下,学习了日语和哲学、政治经济学及其他社会科学等理论。1937年9月,日寇将陷保定县城时,国民党军警溃退,释放了所有的关押人员。
1938年,李伟进入太行山革命根据地,担任邢台县抗日公学校长,太行区三专署路东干校教导主任。因受过重刑,身体损伤,一度不能工作,在区党委养病。1943年整风后,担任太行区党委城委专职委员兼办公室主任、太行五地委组织部长,新乡市委书记。1949年2月,担任南下太行太岳南下区党委五地委书记,福建省委龙溪地委副书记。
1952年6月调上海机床厂任党委书记。1955年调上海市委,相继担任上海市委工业部副部长,重工业部副部长,中共吴淞区委第一书记,中共闵行区委第一书记,中共上海市委委员。
1964年,调中央工业交通政治部,任政治部群众工作部部长、国家经委委员,党组成员,同时兼任工交系统“四清”办公室主任。
十年浩劫中,李伟被揪斗诬陷,下放"五七"干校劳动数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政策,恢复工作。1980年离休后担任国家计委咨询组工作。1995年8月因病去世。享年八十四岁。
李伟的第一任妻子郭纲琳,共产党员,1934年在上海担任中共闸北区委书记,因叛徒出卖而被捕,在狱中与敌人进行了英勇顽强的斗争达4年之久,1937年初秋被敌人杀害在雨花台,当时年仅27岁。现在雨花台革命烈士纪念馆陈列着郭纲琳烈士的遗像和斗争史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