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敦仓
3额尔敦仓,蒙古族,籍贯杭锦旗,研究生,党员,1956年1月出生,1975年8月参加工作,2014年8月19日,法院对额尔敦仓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额尔敦仓
- 民族
蒙古族
- 出生日期
1956年1月
- 出生地
杭锦旗
人物履历
1975.08--1977.12 在杭锦旗巴拉亥公社七大队任民办学校教员、民兵连长、革委会副主任;
1978.01—1980.01 在内蒙古蒙文专科学校翻译专业学习;
1980.01—2000.10 先后在伊盟行署任秘书、秘书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副秘书长;
2000.10—2006.09 任达拉特旗党委副书记、政府旗长。其间2000年5月至12月奉中组部、统战部、国家民委派遣,在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挂任常委、副书记;
2006.09—2011.02 任鄂托克前旗旗委书记。
2011.02--2011.03 任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鄂托克前旗旗委书记;
2011.03 任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3年4月,额尔敦仓因涉嫌受贿罪,经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决定逮捕。
案件调查
2001年至2013年期间,额尔敦仓在担任达拉特旗政府旗长、中共鄂托克前旗旗委书记、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不仅利用本人职务上的便利,还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在工程承揽及结算、资金审批及拆借、项目审批、土地批复、产品销售、职务升迁、干部任用和人事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和收受47人以个人或单位名义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2053万余元。2007年至2011年期间,额尔敦仓利用其担任鄂托克前旗旗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350万元。额尔敦仓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有人民币71万余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判决结果
法院对额尔敦仓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