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有文
2宁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1949年3月出生于宁夏中卫市,中共党员,大学毕业,汉族,现任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多年在部队从事军事工作,荣立个人三等功和集体三等功各一次。到地方主要从事政法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试讼审前程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多篇论文获奖。
基本信息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49年3月
- 出生地
宁夏中卫市
简介
吴有文 男,1949年3月出生于宁夏中卫市,中共党员,大学毕业,汉族,现任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委员会常委、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主任。
履历
1968年2月至1990年10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骑兵第二师、陆军二十师、宁夏军区、石嘴山军分区工作,历任战士、打字员、班长、排长、参谋、连长、作训股长、团副参谋长、师作训科长、军区训练处长、军分区参谋长。1990年10月转业地方工作,历任宁夏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组长兼政治部主任、副厅长,自治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兼副检察长(正厅级)。期间,曾当选银川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并任中国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宁夏法学会副会长、宁夏刑法学会会长。
相关
多年在部队从事军事工作,荣立个人三等功和集体三等功各一次。到地方主要从事政法工作和法学研究工作,《试讼审前程序》、《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多篇论文获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