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荣誉
  • 5.人物事件
  • 5.1.违纪被查
  • 5.2.依法双开
  • 5.3.决定逮捕
  • 5.4.提起公诉
  • 6.参考资料

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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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

叶明,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海南文昌人,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主任记者。曾任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副台长。

2021年1月,叶明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叶明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6年10月

人物履历

1988.07-1997.08,海南电视台新闻部、经济部记者、编辑;

1997.08-2003.06,海南电视台经济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2003.06-2007.10,海南广播电视台驻三亚记者站站长(副处级);

2007.10-2009.06,海南广播电视总台驻三亚记者站站长、办事处主任(正处级);

2009.06-2009.08,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大型活动部代理主任、三亚记者站站长兼办事处主任;

2009.08-2010.02,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大型活动部代理主任、三亚记者站站长兼办事处主任;

2010.02-2010.09,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大型活动部代理主任;

2010.09-2020.12,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副台长。

人物荣誉

2017年9月,由我们的更路簿——三沙属于中国的历史证据(电视专题)获得第二十七届新闻奖一等奖。1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6月,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党委委员、副台长叶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依法双开

2020年12月,叶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查,叶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搞封建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违规选拔任用、聘用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规兼职取酬,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房产,收受下属财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利用职务便利,指使他人将个人消费夹带在公务支出中报销,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其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调整项目容积率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叶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崩塌,背离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信组织信“大师”,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利用职权大肆敛财。叶明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叶明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3

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