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虹,广东澄海市人,男,1934年4月生,在潮州市中级法院工作。
陈剑虹
中国
1934年4月
潮州市中级法院院长
曾任潮州市中级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在1949年3月参加闽粤赣边纵队。解放后大部分时间在政法部门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较高的专业水平。
自1987年担任潮州市法院院长以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从严治院,使法院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推动了政法工作的开展,自1988年开始,全市法院办结案件每年以40%的速度递增。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证书和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