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景文
2赵景文(1954年7月-),汉族,黑龙江依安人,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毕业,法学硕士学位。曾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
赵景文编著了《法的经典》《新金融法实务通解全书》等著作。12021年9月18日,赵景文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三百二十万元。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赵景文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4年7月
- 毕业院校
- 籍贯
黑龙江省依安县
人物关系共2人
常振明合作伙伴
王炯合作伙伴
人物履历
18岁入伍当兵,曾经当过解放军报的通讯员,当过铁道兵,修过铁路。
1983年转业到了中信集团的监察室工作,中信集团的法务部由其组建。
曾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监察室副主任,监察部、法律部主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协理,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董事、常务董事、副总经理,海峡两岸关系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人物著作
编著了《法的经典》《合同法教程》《新金融法实务通解全书》等著作。
2010年,出版了《台湾命运》一书。
所著的《砥砺前行:回望陈江会》,记录的是2008年至2012年之间陈云林与江丙坤的八次会谈。书名“回望陈江会”由江丙坤题词,陈云林、江丙坤分别为该书作序。
2008年,写了《两岸一家亲》一书。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2月20日,赵景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3
开除党籍
2019年7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景文严重违反 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赵景文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4
依法逮捕
2019年8月,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赵景文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对赵景文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