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圩镇
4大圩镇,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灵川县下辖镇,位于灵川县境东南部,东与潮田乡和海洋乡接壤,西与桂林市七星区和雁山区柘木镇交界,南与雁山区草坪回族乡相接,北与灵田乡毗邻,全镇总面积193平方千米1。汉代,辖区已形成居民点和水陆交通码头。1984年10月,废止人民公社体制,成立大圩镇人民政府,机关驻地不变。截至2019年末,大圩镇总人口5.2万人1;下辖1个社区和17个行政村2,镇政府驻大圩镇生产下街。
2017年,大圩镇完成财政收入2683万元,同比增长7.84%;其中,国税完成1808万元,地税完成875万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45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01元,增长12%。2018年,大圩镇有工业企业20个,规模以上4个。
2005年9月16日,大圩镇被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列为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大圩镇
- 面积
193 km²
- 外文名
Daxu Old Town
- 人口数量
5.2 万(截至2019年末)
- 行政区类别
镇
建置沿革
汉代,辖区已形成居民点和水陆交通码头。
唐、宋时期,逐步发展成商业繁华的中心集镇。
元朝,称长安市。
明朝,改称芦田市,约在明朝初期,大圩立街设坊,长约5华里,又称五里镇,因集市庞大,取名大圩,是当时广西境内四大集市之一。
清朝嘉庆至光绪三十年(1796—1904年),辖区为临桂县东乡;清朝末年,改称临桂县大圩乡。
民国初期,沿袭清末旧制;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临桂县设9区82乡(镇),辖区为大圩区,辖上慧、大雄、龙福、宜下、万全、柘木、助顺、三滩、草坪9乡及熊村、大圩2镇。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临桂县撤区设乡(镇),辖区属熊村乡和大圩镇。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辖区称临桂县大圩区。
1949年11月22日,临桂县解放,辖区称临桂县大圩区,区公所驻大圩街上。
1950年10月,各区以数字排列,大圩为一区,是年12月,临桂县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熊村片析出,成立熊村区,称十三区,机关驻熊村圩。
1951年8月,十三区(熊村)撤销,并入一区(大圩)。
1952年10月,临桂县改区、村建制为区、乡建制,全县设11区109乡,大圩区辖11乡。
1954年6月,灵川县撤销并入临桂县,全县划为17个区188个乡(镇),一区(大圩)辖潜经、茯荔、一德、政兴、草坪、秦岸、上桥、高桥、朱家、熊村、南积、西马、涧沙13乡及大圩镇。
1957年11月,撤区并乡,全县设33乡,辖区设大圩乡和熊村乡,大圩乡机关驻地不变,熊村乡机关驻熊村圩。
1958年8—9月,乡境调整,熊村乡撤销,并人大圩乡,随即撤销大圩乡,成立大圩人民公社。
1959年3月,熊村片析出,成立熊村人民公社,机关驻熊村圩。
1961年5月,大圩街上生产队析出,余下的街道成立大圩镇,为县直属镇。
1962年2月,茯荔片析出,成立茯荔人民公社,机关驻上茯荔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