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超
11中共镇江地委原副书记
宋超(1922--2012),男,江苏省盐城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镇江地委原副书记,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正厅级离休干部(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宋超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22年
- 逝世日期
2012年9月
- 出生地
江苏省盐城县
- 毕业院校
苏北抗校
- 职业
中共镇江地委原副书记
人物履历
宋超,1922年出生于江苏省盐城县。1940年10月参加革命,进入苏北抗校学习,194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宋超同志遗体告别仪式
参加工作后,历任新四军军部保卫训练班学员,建阳县区特派员,建阳县保安科科员,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射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县委社会部长和敌工部长,华中五地委敌工科长,华中五专署公安局副局长,苏北行署公安局治安科长(兼泰州市公安局长)、治安处长,江苏省公安厅水上公安局长、治安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厅长,中共镇江地委副书记。
1983年2月离职休养,1995年经省委同意明确为正厅级,2011年经中组部批准,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
宋超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于2012年9月8日在镇江殡仪馆举行。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和宋超同志的亲属及生前友好共100余人,怀着沉痛的心情向宋超同志的遗体作最后告别。1
人物评价
宋超同志参加革命工作数十年如一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不已。抗日战争期间,他就加入革命队伍,为建设和保卫苏北解放区、巩固人民政权和维护社会治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他积极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在不同岗位上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兢兢业业地开展工作,尽心尽力地完成各项任务。退出领导岗位后,他始终关心党的事业和镇江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为镇江的发展稳定继续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1
参考资料
- 1宋超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举行新华报业网(引用日期 201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