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人物评价
  • 5.参考资料

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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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江地委原副书记

宋超(1922--2012),男,江苏省盐城县人。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共镇江地委原副书记,江苏省公安厅原副厅长,正厅级离休干部(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宋超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22年

  • 逝世日期

    2012年9月

  • 出生地

    江苏省盐城县

  • 毕业院校

    苏北抗校

  • 职业

    中共镇江地委原副书记

人物履历

宋超,1922年出生于江苏省盐城县。1940年10月参加革命,进入苏北抗校学习,1941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宋超同志遗体告别仪式

参加工作后,历任新四军军部保卫训练班学员,建阳县区特派员,建阳县保安科科员,阜宁县公安局副局长,射阳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县委社会部长和敌工部长,华中五地委敌工科长,华中五专署公安局副局长,苏北行署公安局治安科长(兼泰州市公安局长)、治安处长,江苏省公安厅水上公安局长、治安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厅长,中共镇江地委副书记。

1983年2月离职休养,1995年经省委同意明确为正厅级,2011年经中组部批准,享受副省级医疗待遇。

宋超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于2012年9月8日在镇江殡仪馆举行。各级领导、各界人士和宋超同志的亲属及生前友好共100余人,怀着沉痛的心情向宋超同志的遗体作最后告别。1

人物评价

宋超同志参加革命工作数十年如一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不已。抗日战争期间,他就加入革命队伍,为建设和保卫苏北解放区、巩固人民政权和维护社会治安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新中国成立后,他积极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在不同岗位上始终把党和人民的事业放在第一位,兢兢业业地开展工作,尽心尽力地完成各项任务。退出领导岗位后,他始终关心党的事业和镇江发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充满信心,为镇江的发展稳定继续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1

参考资料

  • 1
    宋超同志遗体告别仪式举行新华报业网(引用日期 2013-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