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坟村
5该村隶属于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宁州镇新庄村民委员会位于宁州镇东边。据有关资料显示,该村距离宁州镇5.7公里。国土面积1.86平方公里,海拔1715米,年平均气温15.9℃,适合种植蔬菜、水稻 等农作物。农民收入以种植业为主。大坟村的发展重点是种植烤烟,大力发展经果林、养殖、蔬菜等特色产业。
据有关资料显示,该村有农户45户,共169人,其中男88人,女81人。农业人口总数为169人,劳动力总数137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口132人,外出务工人数10人。该村村民皆为汉族。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增长,农村医疗、社会保障及卫生环境得到了地一步发展,农村居民也积极参与农村社会保障,有更多的农户开始加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及农村合作医疗。至2009年底,全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45户,共计169人,参合率100%。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委会卫生所和宁州镇卫生院,村卫生所面积为72平方米,有乡村医生3人,设在距离该村2公里的新庄村委会,该村距离宁州镇卫生院5.7公里。
该村已实现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视,通电话。据有关资料显示,该村有38户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43户;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40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39户。该村进村道路为水泥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硬化的水泥路面。全村共有37户农户建有沼气池,已完成“一池三改”的37户;装有太阳能农户16户;建有小水窖110口,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101亩。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大坟村
- 行政区类别
云南省华宁县宁州镇新庄村民委员会
- 所属地区
中国云南
- 人口数量
169人
自然资源
据有关资料显示,该村耕地总面积154亩(其中:田101亩,地53亩),人均耕地0.91亩,主要种植水稻、烤烟作物。拥有经济林果地6亩,主要种植泉乡梨作物。
文化教育
据有关资料显示,该村适龄儿童在新庄村委会小学就学,学校校舍建筑面积2434平方米,有教师23人,距离村小学2公里,距离宁州镇中学5.7公里,义务教育在校学生人数29人,其中小学生人数19人,中学生人数10人。
基层组织
据有关资料显示,该村设党支部1个,党员总数5人,党员中男性4人,女性1人;年龄在60岁以下的4人,60岁以上的1人。全村有团员3人,团支部1个。
农村经济
2009年,该村农村经济总收入1475000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056000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72%;畜牧业收入286000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19%;外出劳务收入22000元。农民人均总收入8727元,人均纯收入4881元。该村村民的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居住为主,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已有5户居住砖混结构住房,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的农户35户。全村拥有农用车2辆,摩托车40辆。
村务公开
大坟村到2014年底,该村已签定农业承包合同50份,农村土地承包面积154.40亩,其中土地流转面积0.00亩。是建立了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其中,一事一议筹资额0.00元(人均0.00元),一事一议筹劳0个(劳均0个)。年末集体总收入0.00万元,有固定资产10.00万元,年末集体有收益0.00万元,农村财务管理实行委托管理,定期开展村务公开,是成立了民主理财小组。
有村规民约及相关的管理制度,村委会制定村组干部考核管理制度、村组财务管理办法。政务公开以村内的“墙”、宣传图片、图画、村委会的文化宣传队为主,财务公开以口头公开、广播公开为主。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村务公开制度,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保障村民对村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完善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促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逐步走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认真贯彻执行《华宁县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即
1、《华宁县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2、《华宁县农村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投劳管理暂行办法》
3、《华宁县农村集体财务民主管理公开制度》
4、《华宁县农村集体财务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5、《华宁县农村集体债权债务及资产管理制度》
6、《华宁县农村集体财务票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