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文件发布
  • 4.文件全文
  • 5.参考资料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3月14日第9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

  • 部长

    吴基传

  • 施行时间

    2002年10月1日

  • 通过时间

    2002年3月14日

文件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 22 号

部 长 吴基传

二○○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

文件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通信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从事国际电信业务,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国际通信出入口局(以下简称 “国际通信出入口 ”)分为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和边境地区国际通信出入口。

国际通信信道出入口,是指国内通信传输信道与国际通信传输信道之间的转接点。包括:

(一)国际通信光缆、电缆、微波等在国内的登陆或入境站;

(二)国际通信光缆、电缆、微波等在国内的登陆或入境延伸终端站;

(三)国际卫星通信系统设在我国的关口站、地球站等;

(四)其他国内通信传输信道与国际通信传输信道相互链接的转接点。

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是指国内通信业务网络与国际通信业务网络之间的业务转接点。包括:

(一)电话业务网国际交换局(含国际电话业务网信令转接点);

(二)帧中继、数字数据网(DDN)、ATM业务网国际交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