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人物履历
  • 4.任免信息
  • 5.人物事件
  • 5.1.违纪被查
  • 5.2.依法双开
  • 5.3.决定逮捕
  • 5.4.提起公诉
  • 5.5.开庭审理
  • 5.6.一审宣判
  • 6.参考资料

龚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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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龚建华,男,汉族,江西南昌县人,1962年6月生,198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5月被开除党籍)1,1983年7月参加工作,经济学学士,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任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省总工会主席23

2023年9月19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龚建华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龚建华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五十万元;对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龚建华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龚建华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2年6月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1979.09——1983.07,江西财经学院贸易经济系学生;

1983.07——1984.05,江西省委农村政策研究室干部;

1984.05——1987.10,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部干部;

1987.10——1988.08,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部副主任科员;

1988.08——1988.09,江西省委农村工作部主任科员;

1988.09——1989.01,江西省农办主任科员;

1989.01——1993.07,江西省农办秘书处副处长;

1993.09——1996.03,江西省农办综合处处长(1992.04—1994.02,江西省委下派奉新县挂职任县委副书记);

1996.03——2000.01,江西省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0.01——2002.12,南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2001.01—2003.12,参加江西省委党校研究生党建专业学习);

2002.12——2003.06,南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2003.06——2004.01,南昌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兼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主持全面工作);

2004.01——2004.02,南昌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兼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主持全面工作);

2004.02——2004.03,南昌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

2004.03——2006.11,南昌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2004.08参加中组部美国斯坦福大学培训);

2006.11——2006.12,宜春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12——2011.08,宜春市委副书记、市长(2008.10参加中组部第108期领导干部经济管理研究班〈新加坡及上海浦东干部学院〉);

2011.08——2014.10,抚州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