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钢
11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
徐钢,男,汉族,1958年12月生,福建浦城人,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年12月29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徐钢受贿案,对被告人徐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徐钢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徐钢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58年12月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后历任学徒、工人、大学学生,福建省经贸委员会干部(期间挂职任国有企业副厂长、科技副县长)2;
1991年02月,任中共南平地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1992年03月,任福建省经贸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995年06月,任福建省经贸委员会主任助理、办公室调研员(期间1995年8月至1996年9月赴英国利慈大学参加工商管理专业进修);
1996年10月,任福建省经贸委员会主任助理、技改处处长;
1997年08月,任莆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1999年12月,任中共莆田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
2000年09月,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副秘书长(期间2003年07月明确为正厅级);
2003年08月,任福建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5年11月,任福建省经贸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省国有资产监管会党委书记、主任;
2006年11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省经贸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省国有资产监管会党委书记、主任;
2008年04月,任中共福建省委委员、泉州市委书记、泉州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年01月,福建省副省长。
中共十七大、十八大代表,第八届、九届中共福建省委委员2。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15年3月,福建省副省长徐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