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光华
2方光华,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湖南益阳人,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教授,1993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民建。
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光彩会副会长4。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方光华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5年1月
- 毕业院校
- 籍贯
湖南益阳
人物履历
1983.09—1987.09 湘潭大学历史系历史专业学习;
1987.09—1990.09 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中国思想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0.09—1993.07 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中国思想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学习;
1993.07—1996.12 西北大学思想所讲师、副教授(1996.07任副教授);
1996.12—2001.04 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研究所副所长、教授(1999.10—2001.03日本京都同志社大学研修,1999.12任教授);
2001.04—2001.12 西北大学文博学院院长;
2001.12—2006.04 西北大学文博学院院长,民建中央委员(2002.12起)、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06.04—2007.12 西北大学副校长,民建中央委员、民建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07.12—2008.01 西北大学副校长,民建中央常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08.01—2008.06 西北大学副校长,陕西省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民建中央常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08.06—2010.12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民建中央常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0.12—2012.08 西北大学校长,民建中央常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2.08—2013.01 西北大学校长,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3.01—2015.02 西北大学校长,陕西省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5.02—2015.03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西北大学校长,陕西省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5.03—2015.04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陕西省人大常委、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5.04—2017.01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西安市委会副主委(兼);
2017.01—2017.12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民建中央常委、陕西省委会副主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