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军
14山东农业大学教授
陈晓军,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副院长,法学系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为山东农业大学“1512”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先后于青岛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获得学士、硕士学位,硕士毕业后在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任讲师、副教授,2005年被评为经济法专业硕士生导师。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陈晓军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职称
教授
人物经历
2003年至2006年师从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攻读民商法学博士学位,曾担任江平教授教学助手。2005年至2006年,在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访学,进行美国法人制度方面的研究。2007年2月,进入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担任法学系教授。为美国天普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中国农业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会理事、泰安市法学会诉讼法学会副会长,泰安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泰安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咨询员、泰安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
教育背景:
青岛大学中文系本科(1988年-1992年)。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1999年-2002年)。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2003年-2006年)。
主讲课程
主要讲授《商法》、《民法》、《公司法》、《农业法》等。
研究方向
学术研究方向为:民法法人制度理论、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农村土地制度。
主要贡献
曾发表以公司法为主的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其中核心期刊十余篇。出版专著五部,主持、参与省部级以上课题三项。其博士论文《互益性法人法律制度研究》获得2006年度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优秀博士论文。
论著与项目:
曾发表以公司法为主的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其中CSSCI期刊十余篇。在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专著五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项,其他省部级以上课题三项。
荣誉记录
获2006年度中国政法大学校级优秀博士论文。获山东省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泰安市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
参考资料
- 1QQ(引用日期 2017-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