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分类法
国际图书集成分类法是在国内外传统分类法处于困顿的背景下编制的新型图书分类法。作者分析了世界图书分类从理论到运用上存在的种种弊端,主张以形式逻辑作为图书分类理论基础;提出了图书分类级别律、文献传承律、交叉学科定位律、排架同位律等理论和方法,为图书分类大众化、现代化、全球化发展,开辟了新途径。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图书分类法
- 外文名
International Book Integrated Classification
- 时间
1975年出版
- 特点
提出了图书分类级别律
- 定义
新型图书分类法
- 学科
图书管理学
- 作者
胡昌志
基本介绍
编制背景
《中国图书馆分类法》自1975年出版以来,对现代图书馆事业产生了深远影响,80年代后,更以主流图书分类法取代其他分类方法,独领风骚,近于“普及”了。文献信息量在文化和职场政策及出版市场的的刺激下急速增长,对图书进行科学分类作为一种逻辑方法,其原理是不变的,“致用性”是最高原则。然而,中图法多大程度上体现了这一原则,是不是科学的方法?笔者就其使用情况在服务一线作了较为深入的观察,结论是:中国图书馆分类法先天不足,存在严重缺陷,其科学性和致用性令人失望!由于中图法酝酿于文革之中,出版于文革结束前夕,其时代的思想局限性十分明显,版本一改再改,修修补补仍没有实质性突破,其编制体例不科学,甚至错误。又,中图法产生的时代是闭架时代,尽管多次修订,却并未顾及开放借阅这一主体易位的巨大变革,与生俱来的流弊制约了图书馆传播事业。笔者就中国图书分类法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文革思维的局限性,以致舍弃了西方先进的思维理论成果。
爱因斯坦认为:“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分类是形式逻辑范畴。在文化管制的年代,中图法必须以毛主席语录作为指导思想,“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编制依据,类目的确立及其序列安排……要考虑它的思想政治内容”。为了突出政治,编者将马列著作作为基本部类列于首位;将内容庞杂类无专属,无法按学科内容性质分类的图书置于最后。编者在那个特殊历史年代宣称突出政治,年长的人们可以理解。但是过于笼统的引述“理论基础”却不能与时俱进接纳西方思维理论的科学成果,等于理论缺失。中图法是否科学还得以形式逻辑理论来衡量和评判。分类必须遵循如下法则。
1. 在属种概念之间进行,每级划分只能有一个标准。
2. 子项外延之和等于母项的外延,否则划分不全或多出子项。
3. 划分出的概念不能为相容关系,属种概念不能并列。
中图法根据毛主席语录“什么是知识?自从有阶级的社会存在以来,世界上的知识只有两门,一门叫做生产斗争知识,一门叫做阶级斗争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就是这两门知识的结晶,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作为“确定分类法基本结构的理论依据”。据此,中图法将知识门类分为“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三大部类;继而又将马、列、毛著作和综合类图书分别列入首尾组成五大基本部类,再分为22大类。其实这几种划分是相互独立的不是属种关系,没有逻辑联系。
图书是知识的一种载体,分类是对图书外延进行划分,不一定按内容划分。知识只是划分根据之一,主要体现于学科划分。知识分类和图书分类有关联,但不能混为一谈。毛主席分明认为知识只有两种,哲学与社会科学是属种关系的概念,不能并列!由于混淆了知识与图书的分类,形式与内容错综,划分标准混乱,以致多出子项“综合性图书”,与其它四大部类关系相容,这是明显的逻辑错误。22大类主要是按学科门类划分的,但不全是,没有一定的标准。如综合图书就不能算一门学科,工业技术是行业技术概念不等同学科概念。O类(数理科学和化学)是不同学科的组合。又如G类(文化、科学、教育、体育),其实是属种关系的不同学科概念,怎么可以归为一类?
显然,中图法不是科学的逻辑分类。它自诩为多重列类法,交替类目法,参见类目法,类目复分法,仿分法,主类号直接组配法等,其实这些方法只是技术层面的补救措施或权宜之计,不是科学的分类法则。科学的逻辑分类法则具有单一性。法则是不可更改的必须遵循的科学规律,规则可以是人为办法,不可同日而语。1
二、中图法是中国古代主流图书分类法的延伸,不伦不类。
中国古代分类学较之国外的分类学而言是先进的,然而也有先天不足。所谓四部分类,其实不是逻辑分类。经、史、子、集不是属种关系的概念,而是用分项的语言表达方法以不同标准分别列举的。所以千年以来对类书的归部问题困惑不止,争议不休。这种先天性的基因缺陷,也遗传给当代图书馆人。试作比较。
中国古代四部分类 中图法五大基本部类
经 马列毛经典著作
史 哲学
子 社会科学
集自然科学
类书(非经非史非子非集) 综合类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