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怀亮
2李怀亮(1967年—),是河南叶县湾李村村民。2001年8月7日,他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了阻止一起故意杀人案的被害人亲属上访,“承诺”对该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怀亮判死刑。虽然判决因证据不足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李怀亮却仍被长年关押。2013年4月25日下午,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在经历了一整天的庭审后,当庭宣告“李怀亮无罪,立即释放”。李被羁押时间长达12年之久。2014年3月,“死刑保证书”案当事人李怀亮拿到98万国家赔偿。1
基本信息
- 国籍
中国
- 出生日期
1967年
- 民族
汉族
- 出生地
河南
- 中文名称
李怀亮
- 主要事件
“死刑保证书”案
人物简介
李怀亮,河南省叶县湾李村农民。
2001年8月2日夜,河南平顶山市叶县湾李村一13岁女孩在村北河堤遇害,同村村民李怀亮因当晚曾在案发现场附近经过而成嫌疑对象。
2001年8月5日、6日,叶县公安局连续两天对李怀亮留置盘问;8月7日李怀亮被刑事拘留;9月13日被批准逮捕。
此后数年间,该案历经七审三判,均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2004年5月,平顶山中院在证据不足、争议较大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被害人家属上访,与其约定尽量判李怀亮死刑,该案也因此被称“死刑保证书案”。
2013年4月25日,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李怀亮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判决宣告李怀亮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判决宣告后,李怀亮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共计380.1247万元。
2013年12月17日上午,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对李怀亮申请国家赔偿一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赔偿李怀亮被限制人身自由4282天的赔偿金78.08227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驳回李怀亮的其他赔偿请求。
因对98万余元国家赔偿数额持异议,“死刑保证书”案件当事人李怀亮向省高院提出复议,2014年1月26日,省高院维持平顶山中院对李怀亮案所作出的98万余元国家赔偿决定。2014年3月1日,李怀亮已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收到赔偿义务机关交付的98万余元国家赔偿。
家庭背景
母亲孙景莲
孙景莲有六个子女,李怀亮是她的第三个儿子。2001年8月7日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虽然判决因证据不足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李怀亮被羁押时间长达12年之久。为给李怀亮申冤昭雪,母亲孙景莲曾沿路乞讨,多次前往郑州和北京上访。孙景莲想念儿子想得要发疯,她一边上访,一边叩头求菩萨保佑她的儿子。2011年5月5日过世时,86岁的孙景莲头上还有叩头留下的脓包。
妻子张秋阁
李怀亮出事后,他的妻子张秋阁外出打工再也没回来。李怀亮两个不到10岁的女儿,由于经常遭到郭家人打骂,只好辍学在家。前几年,不到17岁的姐妹俩先后嫁人,老二李涣涣嫁在本村,有了夫家的荫庇,她才得以免受欺凌。李怀亮家有4间砖瓦房,残缺的院墙内满是枯草和树叶。
姐姐李爱梅
在看守所里,李怀亮患上了心脏病和高血压。李怀亮的三姐李爱梅是在2011年11月再次见到他。当时,李怀亮再度晕厥,被送往叶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
案件回放
2001年8月2日晚,河南叶县湾李村村民郭霞(未成年人,化名)去村北沙河堤上摸“爬了狗”(知了的幼虫,有人收购)未回。后经公安机关调查,确认该女被害并被抛尸入河。在排查中,李怀亮因当晚也在案发现场附近摸过“爬了狗”而被公安机关带走。同年8月7日,李怀亮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事拘留。9月13日,李怀亮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