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村民举报
  • 4.警方侦查
  • 5.抓捕疑犯
  • 6.侦查结果
  • 7.宣判罪行
  • 8.涉案细节
  • 9.遭人敌视
  • 10.相关链接
  • 11.代表提议
  • 12.参考资料

广西留守女童遭性侵案

网传广西一名留守女童遭十多名中老年人长期性侵,引发广泛关注。广西兴业县警方9日披露,当地一名13岁留守女童从11岁开始,至少遭到16人摧残,被性侵至少50次,查明身份的犯罪嫌疑人中有14人为中老年人,年龄最大的70多岁。

广西留守女童遭性侵部分嫌犯以嫖宿幼女罪批捕。其中,10名被告人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并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名被告人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

基本信息

  • 案件名称

    广西留守女童遭性侵案

  • 发生地点

    广西兴业县

  • 案件主题

    广西留守女童遭多名中老年人性侵

  • 案件结果

    罪犯得到相应的惩罚

村民举报

2013年4月至7月间,受害人父亲分三次带着受害人到派出所报案,称受害人自2011年起被人强奸,涉案人员共涉及同村15名村民和同镇另两个村的3名村民。

警方侦查

接警后,警方对此案展开侦查。受害人丽丽(化名)出生于2000年3月,是广西兴业县的一名小学生。广西兴业县警方提供的一份长达13页的案件侦查情况报告显示。

抓捕疑犯

兴业警方表示,受害人举报的18名涉案人员中,警方已查明身份的犯罪嫌疑人有16人,目前抓获14人,在逃2人,另有2人未能查明身份。

这份落款日期为“2014年1月8日”的报告显示,在抓获的14人中,11人被移送检察院起诉,1人被取保候审,1人被监视居住,1人正在办理移送起诉;有5人涉嫌强奸罪、有7人涉嫌嫖宿幼女罪、1人涉嫌猥亵儿童罪,1人因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予批捕。网传兴业县法院已“分别对10人定罪”,记者致电该法院,法院以不能核实记者身份为由拒绝采访。

侦查结果

警方查明女童两年遭性侵至少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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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侦查结论显示:2011年初,70多岁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在水田旁边看到受害者在水沟里捡田螺,顿起淫心,在明知受害人未满14周岁、仍为在校小学生的情况下,上前捂住受害人嘴巴,将其强行拉到山脚处实施强奸。之后,黄某某在2011年,又陆续以恐吓、威胁等手段强奸受害人多次。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于2011年4月的一日中午,看到同村的受害人来到其家玩时,以少量金钱为诱惑,奸淫受害人一次。之后至2013年3月期间,陈某某在其家中,以每次10至30元不等的金钱为诱惑,先后奸淫受害人15次。

宣判罪行

2013年10月14日判1人猥亵罪,刑期2年6个月;4天后,3人因强奸罪获刑9年、7年、7年;11月27日,另6人一同以强奸罪获刑。宣判后,只有1人提起上诉。他并没有否认与幼女间有身体接触,但他认为自己不是主动的,而且认为量刑过重。

10人性侵的是同一个女孩。她2000年3月出生,受害时还是一名小学生。施害者获刑时,年纪最大的76岁,最小的也有44岁了。

涉案细节

受侵害女童的家

在小女孩的叙述中,强奸过她的至少有18人,其中15人是她同村的长辈——大部分是爷爷辈。在持续2年的时间里,每人平均性侵三四次。最多的一个,60岁的陈美光,法院认定达15次。

第一次性侵发生在2011年,当时小雨只有11岁,而施害者黄延来已经74岁了。那是4月份,春季放农忙假的最后一天,“瘦瘦小小的小女孩,跟着奶奶去山岭间的田里插秧,后来小女孩自己一个人去捡田螺,捡着捡着,她就离奶奶越来越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