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英文名:BANK OF CHINA)是中央管理的大型国有银行,国家副部级单位,经孙中山先生批准于1912年2月5日成立。
中国银行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证券、基金、飞机租赁等,先后在中国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
2024年8月5日,2024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发布,中国银行位列第372。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中国银行
- 公司性质
中央企业(副部级单位)
- 外文名
Bank of China Limited
- 国家
中国
- 总部地点
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号
企业人物共1人
公司简介
中国银行于1912年经孙中山先生批准在上海成立,是中国历史最为悠久的银行之一。
1912~1928年,中国银行履行中央银行职能,负责代理国库、承汇公款、发行钞票等。
1928~1942年,中国银行作为政府特许的国际汇兑银行,积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改革管理机制,在中国金融界率先走向国际市场,先后在伦敦、新加坡、纽约等国际金融中心设立分行。
1942~1949年,中国银行作为国际贸易专业银行,负责政府国外款项收付,发展国外贸易并办理有关贷款与投资。
1949年以后,中国银行长期作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统一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侨汇和其他非贸易外汇业务,大力支持外贸发展和经济建设。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牢牢抓住国家利用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加快经济建设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长期经营外汇业务的独特优势,成为国家利用外资的主渠道。
发展历史
1912-1995
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
1912年,大清银行副监督陈锦涛经时任政府司法总长的伍廷芳提名,出任临时政府财政总长并且常驻上海,开始借助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的力量,着手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建立政府中央银行。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应运而生。1月28日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决定由股东会职员组成中国银行临时理监事会,负责与正副监督筹订章程,并管理全行事务。2月5日,中国银行正式开业。
1912年—1928年 中国银行成为南京临时政府和北洋政府的中央银行,行使当时政府中央银行的职能。
1916年,抗拒袁世凯政府停兑令,全力维护中行信用。
1916年-1923年,中行历近十年之久,全面整理京钞问题。
1917年,则例之争——官商争夺中行领导权的斗争。
1927年,武汉国民政府集中现金,汉口中行损失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