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省学联的领导下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学生自治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是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是引领学生先进思想、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推进校园文化繁荣的主力军,具有法定性、政治性、官方性、唯一性。
2015年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当选为全国学联第二十六届代表大会代表团体,时任校学生会主席刘锦韬同学作为全国学联二十六大正式代表参加了大会。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
- 外文名
The Student Union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 性质
学生自治群众组织
- 地区
山东
- 建立时间
2010年
机构设置
学生会下设20个院级学生分会、8个内设部门、7个直属单位,学生会实行主席团负责制。8个内设部门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调研部、权益部、学习部、文体部、网宣部、新闻媒体部。近年来,在校党委、省学联的正确领导下,在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在全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全校学生的积极参与下,第二届学生会以“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秉承“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践行“有困难找学生会”的理念,坚持“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原则,引导青年学生志存高远、德才并重、情理兼修、勇于开拓,在思想引领、权益维护、校园文化、创新创业、学习交流、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自身建设等诸多领域不断创新,以实际行动切实服务同学成长成才,为学校的建设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文化体系
工作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工作理念:有困难找学生会
工作原则:自我教育 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 自我监督
工作定位:贴近社会热点 贴近学校发展 贴近学生成长
工作作风:蓬勃朝气 昂扬士气 浩然正气
工作要求:勤于学习 善于创造 乐于奉献
工作使命:面向广大同学的共同愿望 面向特殊群体的不同要求 面向高水平大学学生会建设
工作愿景:追求卓越 全面发展 共创和谐
章程
山东理工大学第四届第一任学生会主席团 | |||
|---|---|---|---|
部门名称 | 职务 | 姓名 | 学院 |
主席团 | 主席 | 滕达 | 经济学院 |
副主席 | 刘恒嘉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
刘中乾 | 生命科学学院 | ||
周鹏 |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会名称为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英文名称为The Student Union of Shando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第二条本会接受校党委和上级学联的领导,接受校团委的指导帮助,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并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条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全班学生会议。
第四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