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成立意义
  • 4.组织宗旨
  • 5.成员国家
  • 6.组织机构
  • 6.1.政府首脑会议
  • 6.2.部长理事会
  • 6.3.专业部长理事会
  • 6.4.专门委员会
  • 6.5.秘书处
  • 7.主要活动
  • 8.现任领导
  • 9.对外关系
  • 9.1.与古巴关系
  • 9.2.与墨西哥关系
  • 10.对华关系
  • 11.参考资料

加勒比共同体

加勒比地区经济组织

加勒比共同体 (Caribbean Community,CARICOM ) ,简称“加共体”,是根据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巴巴多斯牙买加圭亚那4国总理1973年7月签署的《查瓜拉马斯条约》发起创建,秘书处设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成立于1973年8月1日,秘书长卡拉·巴尼特(Carla Barnett,伯利兹人),2021年8月15日上任,任期5年。1

加共体的宗旨是:将推动经济一体化、加强外交政策协调、促进人文社会发展和深化安全合作作为4大支柱,促进地区一体化和成员间合作。加共体组织机构主要有政府首脑会议、部长理事会、秘书处等,截至2023年4月,有成员15个、准成员5个、观察员8个。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加勒比共同体

  • 外文名

    Caribbean Community

  • 简称

    加共体/CARICOM

  • 宗旨

    经济一体化加强外交政策协调促进人文社会发展和深化安全合作

  • 成员

    正式成员15个准成员5个观察员8个

  • 总部

    圭亚那首都乔治敦(秘书处)

  • 秘书长

    卡拉·巴尼特(Carla Barnett,伯利兹人)1

  • 成立时间

    1973年8月1日1

成立意义

共同体的目的是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合作,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主要任务是通过加勒比共同市场进行经济合作;协调成员国外交政策;在卫生、教育、文化、通讯和工业等领域提供服务和进行合作。成员国政府首脑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共同市场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指定的部长组成;共同体秘书处为常设工作机构;共同体下设11个部长级常设理事会:卫生、教育、劳工、外交、财政、农业、矿业、工业、运输、科技和旅游等。

组织宗旨

将推动经济一体化、加强外交政策协调、促进人文社会发展和深化安全合作为四大支柱,促进地区一体化和成员间合作。1

成员国家

类别

国家

成员15个

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哈马、巴巴多斯、伯利兹、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圭亚那、海地、牙买加、蒙特塞拉特(英属)、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苏里南、特立尼达和多巴哥

准成员5个

安圭拉(英属)、英属维尔京群岛、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属)、开曼群岛(英属)、百慕大(英属)

观察员8个

阿鲁巴(荷属)、哥伦比亚、多米尼加、墨西哥、圣马丁(荷属)、库拉索(荷属)、波多黎各(美属)、委内瑞拉

组织机构

政府首脑会议

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政府总理组成(圭亚那和苏里南为总统,蒙特塞拉特为首席部长)。主要职责:制定共同体方针政策;代表共同体对外缔结条约,与其他国际组织或国家建立关系;负责共同体财务安排。1992年10月,政府首脑特别会议决定设立首脑会议局,由政府首脑会议本届、上届和下届主席及共同体秘书长4人组成,主要负责推动落实各项决议。

部长理事会

权力仅次于政府首脑会议,由各成员国负责共同体事务的部长或其他部长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共同体战略计划,协调地区经济一体化,开展合作和对外交往。

专业部长理事会

下设贸易与经济发展、外交与共同体事务、人文与社会发展、金融与规划和国家安全五个理事会,由各成员国主管相应事务的部长组成。

专门委员会

包括法律事务、预算、央行行长、使节等委员会。

秘书处

常设行政机构,职责是提供会议服务,落实会议决定;收集信息,开展专题研究;协调与其他国际地区组织交往;制定预算草案等。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秘书长为加共体首席行政长官,由政府首脑会议根据部长理事会推荐任命,任期5年,可连任。1

主要活动

截至目前,加共体举行了42届首脑会议和32次届间首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