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勒比共同体
加勒比共同体 (Caribbean Community,CARICOM ) ,简称“加共体”,是根据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巴巴多斯、牙买加和圭亚那4国总理1973年7月签署的《查瓜拉马斯条约》发起创建,秘书处设在圭亚那首都乔治敦,成立于1973年8月1日,秘书长卡拉·巴尼特(Carla Barnett,伯利兹人),2021年8月15日上任,任期5年。1
加共体的宗旨是:将推动经济一体化、加强外交政策协调、促进人文社会发展和深化安全合作作为4大支柱,促进地区一体化和成员间合作。加共体组织机构主要有政府首脑会议、部长理事会、秘书处等,截至2023年4月,有成员15个、准成员5个、观察员8个。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加勒比共同体
- 外文名
Caribbean Community
- 简称
加共体/CARICOM
- 宗旨
经济一体化、加强外交政策协调、促进人文社会发展和深化安全合作
- 成员
正式成员15个、准成员5个、观察员8个
- 总部
圭亚那首都乔治敦(秘书处)
- 秘书长
卡拉·巴尼特(Carla Barnett,伯利兹人)1
- 成立时间
1973年8月1日1
成立意义
共同体的目的是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合作,实现地区经济一体化。主要任务是通过加勒比共同市场进行经济合作;协调成员国外交政策;在卫生、教育、文化、通讯和工业等领域提供服务和进行合作。成员国政府首脑会议为最高决策机构;共同市场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指定的部长组成;共同体秘书处为常设工作机构;共同体下设11个部长级常设理事会:卫生、教育、劳工、外交、财政、农业、矿业、工业、运输、科技和旅游等。
组织宗旨
将推动经济一体化、加强外交政策协调、促进人文社会发展和深化安全合作为四大支柱,促进地区一体化和成员间合作。1
成员国家
组织机构
政府首脑会议
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政府总理组成(圭亚那和苏里南为总统,蒙特塞拉特为首席部长)。主要职责:制定共同体方针政策;代表共同体对外缔结条约,与其他国际组织或国家建立关系;负责共同体财务安排。1992年10月,政府首脑特别会议决定设立首脑会议局,由政府首脑会议本届、上届和下届主席及共同体秘书长4人组成,主要负责推动落实各项决议。
部长理事会
权力仅次于政府首脑会议,由各成员国负责共同体事务的部长或其他部长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共同体战略计划,协调地区经济一体化,开展合作和对外交往。
专业部长理事会
下设贸易与经济发展、外交与共同体事务、人文与社会发展、金融与规划和国家安全五个理事会,由各成员国主管相应事务的部长组成。
专门委员会
包括法律事务、预算、央行行长、使节等委员会。
秘书处
常设行政机构,职责是提供会议服务,落实会议决定;收集信息,开展专题研究;协调与其他国际地区组织交往;制定预算草案等。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各1人。秘书长为加共体首席行政长官,由政府首脑会议根据部长理事会推荐任命,任期5年,可连任。1
主要活动
截至目前,加共体举行了42届首脑会议和32次届间首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