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在主义
实在主义是作为对唯心主义的"反叛"而出现的。依培里的说法,实在主义在哲学舞台上是"作为对传统的一种反抗而兴起的、或者说是"作为一种论战的姿态而出现"的,这就是所谓"作为一种论战的实在主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实在主义
- 性质
对唯心主义的"反叛"而出现的
- 提出者
培里
- 出处
《现代哲学倾向》
概念及特征
(培里:《现代哲学倾向》,1962年商务印书馆,第266、265页)新实在主义者批判了新黑格尔主义和贝克莱的主观唯心主义,他们认为这两种形式的唯心主义是一致的。新实在主义者从批判出发,提出了他们自己的哲学主张。按照培里的说法,这就是所谓"具有建设性的实在主义哲学"。(培里:《现代哲学倾向》,1962年商务印书馆,第266页)在这方面,他们之间产生了许多分歧,但在方法论和认识论上存在着一些共同的原则,这些原则体现了新实在主义哲学的特征。根据蒙塔古的概括,美国新实在主义者所确立的共同原则主要有五点:
1.哲学家应当象科学家那样在工作中进行合作,采取共同的科学研究方法;
2.哲学家应当象科学家那样,把他们的问题各个孤立起来,一个挨一个地进行研究分析,也就是把认识论问题孤立起来,只须研究认识的主体和被认识的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而不要预先断定,甚至不要提出关于认识的主体或被认识的客体的最终性质问题;
3.至少某些我们所认识的具体事物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到它们的时候就已存在;
4.至少某些我们所认识的本质或共相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到它们时,就一直存在着;
5.至少某些实在的具体事物以及共相是直接被认识的,而不是通过摹写或精神映象被间接认识的。(参见蒙塔古:《美国实在主义史》,载伦编《20世纪哲学》,纽约1947年版,第422-424页)这些原则体现了美国新实在主义者的世界观和认识论。
quot;科学方法"论
新实在主义的哲学思想就其主要倾向来说,与实证主义、马赫主义等哲学流派是一脉相承的,那就是拒绝正面回答哲学根本问题,企图走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外的所谓第三条路线,即"中间路线"。它以强调"科学方法"和研究"认识关系"来回避对哲学根本问题的回答,以所谓"中性物"或"中性实体"来代替以物质或精神当作世界的基础,以所谓"中立一元论"来取代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新实在主义者自命要根据科学的精神来讨论哲学问题,采取科学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逻辑分析方法。他们提出,哲学家要严格地使用语言,把含糊而复杂的问题分析成可以处理的十分明确的问题,克服语言和思想的松散性等等。这种主张与分析哲学的特点是一致的。新实在主义者注意到了当时数学和数理逻辑的成就,并且力图用逻辑推论和逻辑分析原则来建立自己的哲学体系。他们在合著的《新实在主义》一书序言中声称:"逻辑和数学,作为程序的传统典范,它们本身已经经过了一种彻底的修正,已经为准确思维的一般原则提供了新的线索……哲学特别要依赖于逻辑,……哲学的对象正是分析的产物。""新实在主义的主要目的之一便是为逻辑方法和精确科学的方法作论证并加以推广。"(《新实在主义》,1912年纽约英文版,第21、26页)他们认为,哲学的任务,就在于把常识和科学中的某些基本概念和命题,进行逻辑的概念的分析,帮助人们把已有的概念弄得更加清楚,使人们消除理智上的困惑。显然,新实在主义者是想用逻辑的概念的分析来取代对哲学根本问题的回答。这种主张与分析哲学是一致的,但他们并未制订一套系统的方法,只是为分析哲学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在解决哲学问题时,强调科学的精神和采取科学的方法,这本来是对的。新实在主义者的错误在于他们把数学和逻辑的演绎方法和分析方法当作唯一的科学方法,当作哲学的方法论原则,甚至强使哲学数学-逻辑化,这就片面地夸大了数学和逻辑方法的作用。不仅如此,他们还错误地把数学和逻辑学看成是先验的,是纯粹抽象概念的分析和演绎体系,于是哲学也就成了先验的、纯粹概念的分析和推演了。
新实在主义者不仅强调所谓"科学方法",还强调要把认识论问题孤立起来,只须研究认识主体和被认识客体之间的认识关系,而不必去管主体和客体的本性问题。他们曾一再强调:"新实在主义主要是一种关于认识过程和被认识事物之间的关系的学说。"(《新实在主义》,第2页)这里的问题不在于强调认识论问题,而在于把认识论问题与哲学基本问题割裂开来,并且把哲学基本问题从认识论中排除出去,新实在主义者强调只须研究认识主体和被认识客体之间的关系,而不必去管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这正表明他们是要回避思维和存在谁是第一性的问题,也就是要否定思维和存在的关系这个哲学的根本问题。我们知道,认识论与哲学根本问题是不能割裂开来的;相反,认识论问题的解决必须以哲学根本问题的解决为前提或基础。要解决认识主体和客体间的关系,不可能不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不可能不回答认识客体的究极本性问题。实际上,新实在主义者也并没有能回避这些问题。对唯心主义的"批判"和"中性实体"论 新实在主义者认为,被认识的对象(个别事物,特殊事物)是不依赖于我们的意识而独立存在的,在我们还没有认识到它们的时候,它们就已存在,皮特金说:"实在主义者认为,被认知的事物并不是认识关系的产物,它们的存在或发生作用的情况也根本不依赖于那种关系。"(《新实在主义》,1912年纽约版,第477页)蒙塔古说:"实在主义认为,被认识的事物在未被认识时可以照样继续存在,或者,事物可以不损害自己的实在住而进入和脱出认识关系;或者,一个事物的存在并不关联于或依赖于任何人之经验它、感知它、想象它或以任何方式认识它。" (《新实在主义》,1912年纽约版,第474页)这是新实在主义者的基本信条之一。他们认为,这一原则是从我们日常经验中推论出来的,经验表明,虽然意识或认识是我们意识或认识某一对象中的一个必然因素,但这并不必然证明对象的存在依赖于意识。因此,这种看法就是常识的实在主义或日常经验的实在主义,它与普通人的自然的自发的信念一致,而与唯心主义相对立。唯心主义的错误就在于把认识对象看作并不是独立的实在。而看作是仅仅存在于意识之中,依赖于意识。他们用了许多术语来"批判"唯心主义的这种错误,其中最著名最重要的便是所谓"自我中心的困境"。他们认为,唯心主义的错误观点就是由这种"自我中心的困境"所造成的。
什么叫"自我中心的困境"呢?根据培里的解释,就是指一个人不能离开他和事物的认识关系来认识事物,或者说不能和任何不依赖于他的意识的对象发生关系,因为当他意识到对象时.他的意识总是和对象在一起的,或者说对象就已处在他的意识之中了。这里的困难就在于我(们)不可能用认识以外的对象来比较认识对象,培里说:"为了要想发现(如果可能的话)一个事物恰恰是怎洋为这种认识关系所改变的,我就要发现一些关于在这种关系以外的事物的例子,以便于我可以把它们和在这种关系以内的事物的例子加以比较。但是我不能发现这样的事例,因为‘发现'也是我试欲避免的这种关系的一种。"(培里:《现代哲学倾向》,第127一128页)这就是说,我们不能把认识关系以内的东西和认识关系以外的东西加以比较,从而直接证明事物可以离开人的认识而独立存在;或者说我们不能在认识关系中证明不以认识为转移的对象的独立存在。蒙塔古则解释说:我们可以把一只狗带到一只猫的面前面看到它叫,然后把它带走,同时看到它不叫了;于是我们得出结论说,狗的叫是依赖于它处在猫的面前。"但是我们不能在我们看见一事物之前或之后来看一看这个事物,以便发现我们看见它是否改变了它的样子。"(蒙塔古:《美国实在主义史》,引自伦斯编《20世纪哲学》,第424页)这就是说,如果我们没有感觉到事物,我们就不能发现事物发生了什么情况;我们不能把自身排除在认识活动之外,在任何认识活动中都有认识的主体参加,没有认识的主体就谈不上认识的对象(客体),我们意识到的对象总是和意识同时一起存在的。这就是"自我中心的困境"。
新实在主义者认为唯心主义者就是利用上述"困境"来证明在主体的经验之外,在人的意识之外不存在任何东西,或者说事物的存在依赖于对它的认识。培里指出:"一个人不能想到事物离开意识而存在,因为一想到它,事实上就把它置于意识之内了。贝克莱的最后一着就是诉之于这个论点。"(培里:《现代哲学倾向》,第127页)培里认为,这种"自我中心的困境"是存在的,但它不能为唯心主义的目的服务,或者说唯心主义者利用这个"困境"来论证自己的命题是完全无效的。为什么呢?他说,因为这个困境"只是一个方法论上的特殊困难",这个"困境"虽然确实包含有这样一个命题:"每一论及的事物就是一个观念",就是说当我们思考或提及一事物,就意味着有这个被思考或被提及的事物的观念,但这个命题实际上"是一个重复的命题"只是一种"重复赘语",只能引起思想混乱,而并不证明什么。(参见培里:《现代哲学倾向》,第128-129页)蒙塔古也赞同培里对唯心主义所作的批驳,他指出,断言意识和意识的对象一起存在只是一种"同语反复"(toutology)。他说,从贝克莱到布拉德雷的唯心主义者的首要的和根本的谬误,就在于断言认知者和被认知对象的关系是一种"内在关系",也就是主张对象不能离开意识或经验而独立存在,但这个主张使唯心主义者陷于困境,因为宇宙太长太大了,不可能依赖于唯心主义者他自己和他的邻居们的有限经验;因此唯心主义者又必须提出第二个主张来修补第一个主张,那就是假定有一个无限的和绝对的经验,它包含宇宙,宇宙依赖于它。蒙塔古说,实在主义者否定了唯心主义者的第一个主张,认为对象的存在不需要依赖于意识;相应地也否定第二个主张,即不需要假定有一个绝对经验、绝对意识的存在。(引自伦斯编《20世纪哲学》,第428页)
新实在主义者反对关于认识对象存在于意识之中的唯心主义,观点,认为认识对象是不依赖于意识的独立的实在,这是应当予以肯定的。如前所说,当时在英美流行的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实际上是用英国传统的贝克莱式的经验主义加以修改了的黑格尔主义,或者说是贝克莱的经验主义和黑格尔的绝对主义的混合物。新实在主义反对这种唯心主义有其合理之处,但问题在于他们实际上并未真正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和唯心主义划清界线。
首先,他们明确肯定有所谓"自我中心的困境",这无异于承认了人在与事物的认识关系中不可能证明事物是独立于人的认识而存在的。他们也和贝克莱一样,把人所认识的对象(客体)同入关于对象的观念混为一谈。例如培里认为,当我们一提到一个不是观念的东西(事物)时,就已经把它变成一个观念了,一个人所说出的任何事物事实上是作为他的观念、认识或经验的对象,而跟他发生关系的。(培里:《现代哲学倾向》,第127页)这就是说,任何被认识的事物都是作为观念而被认识的;或者说,从认识关系上讲,认识的客体不能离开认识的主体而独立存在。培里还把这一看法当作哲学上"最重要的原始发现之一"。(培里:《现代哲学倾向》,第127页)必须指出,在唯物主义者看来,事物和对于事物的认识(观念)二者既不能割裂又不能等同,客观事物是第一性的,而认识不过是对客观事物的反映。在认识过程中,认识的主体和被认识的客体是列"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没有认识的主体当然谈不上对客体的认识,但被认识的客体不管是否被认识到,它总是不依赖认识的主体而独立存在的。人(主体)要获得对客观事物(客体)的认识必须通过实践,正是在实践中人能证明事物是独立于人的意识而客观存在的。因此,并不存在所谓"自我中心的困境"。其次,更重要的是,新实在主义者虽然反对唯心主义关于认识对象存在于意识之中的命题,主张认识的对象是独立的实在,但他们并没有把认识对象的本性看作是物质的。
那么,新实在主义者所谓的独立存在的认识对象的性质究竟是怎样的呢?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他们认为,不能说现实世界是唯一地由物质实体所组成或唯一地由精神实体所组成,他们反对这种"一元论";同时,他们也反对把世界分成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两部分的"二元论"。美国新实在主义者认为,物质和精神(心灵)都不是最根本的存在,它们都是某种更根本的非心非物、亦心亦物的"中性物"("中性实体")以不同的关系所构成的。所以,心物并非根本不同的两种实体,不过是同一物体(中性物)的组织关系不同而已。换句话说,它们(心物)之间的区别只是关系上的分别,并非质料或实在的差别,譬如物质的椅子与人所知觉的椅子是同一的实在。培里在论述实在主义的心灵论和认识论时说:"心灵和身体两者都是可以分析成为较为原始项目的复杂体","当它们一被分析时,看起来,它们所由以组成的这些比较原始的项目,至少在大多数情况之下,是可以互相变换的。有两者所共有的可感觉的性质和逻辑的范畴。" (培里:《现代哲学倾向》,第302、302页)在这一点上他们与英国新实在主义的创始人罗素的观点是一致的。罗素也认为,宇宙的最后质料,不能说是物,亦不能说是心;科学的进步已影响了人们对心物的看法,"物"受物理学的影响,已逐渐失其为物质的意义,"心"受心理学的影响,已逐渐失其为精神的意义:心物已失其显著特性,两者同由一种更根本的原料所组成,这种原料称之为"中立的原子"这种原子本身非心非物,整个宇宙就是由这种原子所构成,它们按某种方式排列组合,成为物理学所研究的材料,按另一种方式排列组合,成为心理学所研究的材料。
新实在主义关于宇宙的根本是非心非物的"中性实体"、"原始项目"或"中立原子"的说法,实际上是承袭了实证主义、马赫主义、实用主义的观点。关于这一点,培里说得很清楚,他承认,这个观点在马赫的《感觉的分析》这本书中最好地被提出来了,按照马赫的意见,"物理的和心理的要素乃是一样的",培里断定这个学说在原则上是正确的。(培里:《现代哲学倾向》,第303页)我们知道,马赫所说的物理的和心理的"要素"就是感觉,实用主义者如詹姆士把要素说成是"纯粹经验、新实在主义者则把"要素"说成是"中性实体"、"中性物"或"原始项目"显然,这种所谓"中性物"与马赫的"感觉"或詹姆士的"纯粹经验"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它们只是名称不同而已。罗素也曾以桌子为例说明这一点:虽然我们怀疑桌子的物理存在,但我们并不怀疑感觉材料的存在,我们并不怀疑可以看见一定颜色、形状,按的时候可以经验到一定的硬度,这一切心理的东西,我们并不怀疑。而且,正是由于有这些"感觉材料",我们才认为有张桌子(罗素:《哲学问题》,商务印书馆,第10页)。换句话说"感觉材料"是我们认识的直接对象,至于个别事物的存在只是从这些认识的直接对象而间接推论出来的。他说:"实在的桌子",只能是而且"必须是从我们所直接认知的东西中得出的一种推论"。(罗素:《哲学问题》,商务印书馆,第5页)这张桌子的存在是从桌子的颜色、长短、大小等,"感觉材料"中推论出来的,直截了当他说,就是实在的东西是从感觉推论出来的,所谓事物或物体就是由感觉、知觉、表象所构成的。可见,新实在主义者虽然承认认识对象的独立存在,但他们所谓的认识对象,其本性并非物质的,因而他们的命题与唯物主义有着根本的区别。他们虽然声称反对唯心主义,企图超越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上,走"中立"的道路,采取所谓"中间路线",但实际上他们并未跳出唯心主义的窠臼。他们对唯心主义的批判,揭示了主观唯心主义的一些谬误,但在本质上是一个唯心主义派别对另一个唯心主义派别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