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协会设会长1名,副会长3名。
根据省编委粤机编办〔2004〕431号文和省财政厅《关于对省评协调整内设机构的批复》(粤财人〔2005〕31号),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内设综合部、业务部2个工作职能部门。其中,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部门正副主任职数为4名。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 地点
广东省
- 会长
1
- 副会长
3
所属区域
广东省
主要职责
一、协会秘书处岗位设置
(一)领导岗位
1.会长:主持协会工作,并监督、督促秘书处按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实施。
2.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
3.秘书长:负责处理本会秘书处全面工作,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深入调查研究,充分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商议评估行业发展的可行性及合法性。建立带领秘书处全体人员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具体落实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和广东省财政厅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4.副秘书长: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做好分管的各项业务工作,对其他业务工作或相关方面的重大事项向秘书长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综合管理岗位
1.负责文电、机要、保密、信访、公文、文印等工作;
2.负责起草、拟订本会内部工作制度,协调秘书处各部门间的行政工作;
3.负责组织综合性会议,起草有关会议文件及综合性材料;
4.负责人事、党群组织、后勤服务、工会、保卫等工作;
5.负责内部财务及会费收缴工作,指导行业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6.协助对本省资产评估机构设立的审批工作,并提出审核意见;
7.负责本省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注册、转会(所)、年检,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和诚信档案统登;
8.做好非执业会员的管理;
9.协调机构内部纠纷,指导各机构完善内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