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是一份由人事部职位职称司印发的文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
- 文号
人职发〔1991〕11号
- 时间
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日
- 内容
十六部分
基本信息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的通知
人职发〔1991〕11号
现将《<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印发给你们,以便你们更加准确地理解和贯彻《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人职发(1990)4号),进一步做好经常化评聘工作。
具体说明
附件:《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者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九九一年五月二十日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
《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称《暂行规定》)发出以后,一些地区和部门就如何贯彻执行《暂行规定》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经研究,现就这些问题说明如下:
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的基本精神 职称改革已进行了五年,我们按照“正确的加以坚持,不足的加以完善,失误的加以纠正”的精神,制定了《暂行规定》。《暂行规定》的基本精神是,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原则,逐步完善聘任制的具体措施,纠正某些不符合聘任制的理解和做法,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顺利地转入经常化的轨道。其中有两个主要的内容;一是做好聘任前的岗位设置,二是严格聘任后的任职考核。
工作条件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转入经常性的工作,必须具备几个前提条件,这就是:
一、要对首次评聘工作进行检查并验收合格,
二、要清理好首次下达的指标;
三、要设置好岗位并经过批准;
四、是建立了考核制度并进行了1990年的年度考核。
这四个条件必须都要具备,缺一不可。一个地区,部门或单位什么时候具备了这些前 提条件,什么时候就可开展经常性的评聘工作,全国发展不平衡,不搞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