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是东莞市从事房地产中介销售代理、经纪中介、信息咨询等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主要工作是一方面协助政府承担部分有关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管理工作和任务;另一方面是为中介企业服务。服务内容大致有举办培训、沙龙、论坛讲座、交流考察、市场调查及分析等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 外文名
DONGGUANREALTORSASSOCIATION
- 缩写
DGRA
- 性质
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协会简介
1月18日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正式成立庆典大会在银城酒店举行。东莞市房产管理局、民政局、建设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及东莞市未来地产、金信联行等近80家房地产中介协会会员出席了此次庆典。大会介绍了协会的筹备情况,为协会第一届理事单位成员颁发了证书。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是全市从事房地产中介销售代理、经纪中介、信息咨询等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在社会团体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
庆典大会上,中介协会业务主管部门领导称房地产中介能带动商品房的销售,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中介及协会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希望中介协会不负众望,既协助政府承担一部分有关房地产中介方面的工作和任务,又为企业服务,通过制定行规行约,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培育房地产中介市场竞争环境,反映企业意见和建议,引导行业良性发展;协会要展开行业调查和专题研究,探索适合东莞房地产中介发展的有效方法。
协会第一届理事单位成员表示,将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培育一手楼销售代理,提高二手市场服务水准,宣传贯彻房地产经纪、咨询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行业标准、行为规范和自律准则,开展调研,向政府反映行业要求提出建议,为会员提供交流、合作等活动。
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英文译名:DONGGUAN REALTORS ASSOCIATION 。
第二条 本会是由全市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团结、组织本会会员,坚持为政府决策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的“双向服务”方针,积极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传达、贯彻执行国家的法规与方针政策,在政府与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东莞房地产中介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东莞市民政局(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中心)的监督管理和东莞市房地产管理局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本会的活动区域为广东省东莞市。
第六条 本会的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花园新村黎屋围大道明怡苑2楼。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 在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宣传政府关于本行业的政策法规,协助政府制订本行业的政策和规划;
(二)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或接受主管部门委托,对本行业企业进行资质监督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协助建立本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开展行业资信评价;
(三) 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协助办理执业资格注册;
(四) 开展本行业业务培训,对房地产经纪人进行继续教育,推动知识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