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和组织机构方案
为巩固奥运成果,加强环境建设统筹协调力度,经中央编办批准,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和组织机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特此通知。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和组织机构方案
- 文号
首环建[2010]2号
- 地区
北京
- 发布时间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文件通知
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职责和组织机构方案的通知
首环建[2010]2号
首都环境建设委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环境建设办: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
机构方案
为加强对首都环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经中央编办批准,北京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委员会(简称首都环境建设委),全面统筹指导、组织协调、督促落实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工作。首都环境建设委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现将首都环境建设委及办公室职责和组织机构方案明确如下:
一、首都环境建设委职责和组织机构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环境建设的重要决定;研究审议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的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及重大事项;统筹协调本市与中央单位和驻京部队、市与区县、区县之间环境建设工作,加强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的整体协作;组织检查首都环境建设工作任务的实施;协调解决首都城市环境建设工作重大问题。
组织机构
主任委员:郭金龙市长
副主任委员:许士平 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仇保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翁孟勇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王志国 铁道部副部长
胡四一 水利部副部长
高翔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吉林 常务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