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青盐简介
  • 4.主要职责
  • 5.组织机构
  • 5.1.内设机构
  • 5.2.辖区盐企
  • 6.领导班子
  • 7.领导致辞
  • 8.联系地址

青海省盐务管理局

青海省盐务管理局是省盐业行政管理部门,正处级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盐专营、盐政执法和盐业行业管理工作,为省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归口青海省经济委员会管理。青海省盐业股份有限公司是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盐湖化工板块中重要组成单位之一,始建于1950年,现已发展成为集产、运、销于一体的全省盐业主体企业。目前青海省实行盐业政企分开的管理体制。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青海省盐务管理局

  • 地区

    青海省

  • 类型

    政府部门

  • 下设机构

    办公室等

青盐简介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境内著名的柴达木盆地矿产资源丰富,盐湖众多,座落在盆地东部的 茶卡盐湖(储量4.5亿吨)、 柯柯盐湖(储量10亿吨)闻名遐迩,其中茶卡盐湖海拔3100米,柯柯盐湖海拔2700米,周边人痕迹罕至,无任何工业污染,是高海拔、无污染的天然露天食盐矿,盛产 大青盐,氯化钠含量均在96%以上,是化工用盐、食用盐的理想生产基地。

全省盐政管理实行政企分开,各州、县大部分没有专设盐务局。其中海西、格尔木、民和盐务局及乌兰县设有盐政执法大队等设有机构、编制、人员,其余均为兼职。盐务管理职能设在各地经发(商)局内。各州地、县盐务管理部门在业务上受省局指导,属于属地化分级管理体制。

2012年国家下达青海省食盐调拨计划14.33万吨,其中,省内3.1万吨,省外11.03万吨,完成省内食盐销售3.13万吨,完成计划的101%,创历史省内食盐销售量最好成绩。完成省外食盐销售9.13万元吨,完成计划的87.2%。全省工业盐销售380余万吨,其中省内销售168万吨,省外销售 212万吨。

根据省卫生部门的检测数据显示,2012年全省碘盐覆盖率为96.72%,合格碘盐食用率94.61%,碘盐合格率97.86%。“三率”水平较上年均有所提高。在省经委的正确领导和省发改委的支持下,通过省盐务局和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共同努力,2012年11月20日全省食盐实现了统一价格、统一配送。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实施《盐业管理条例》、《食盐专营办法》和国家有关企业政策,实施全省范围内的盐政管理。

2、负责做好盐业市场的调研、统筹布局、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包括基本建设、更新改造、生产计划、出口规划、科技发展)方案。

3、向省政府提出行业发展的方针建议、组织行业标准制定、修订工作及行业标准的监督、实施工作。

4、负责省内加碘盐的市场管理,查缉非碘盐及私盐进入碘缺乏病地区,管理省内各地区缉私工作。

5、会同省内卫生部门审批,在食盐中添加营养强化剂或药物的申报工作。

6、根据国家和地方盐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和地方平衡差管理办法,实施管理。

7、根据管理权限审查批准或申报发放盐业生产许可证和质量认证工作。

8、组织盐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

9、根据盐价管理权限,对全省的盐价、盐税进行调查研究,会同省有关部门提出省盐价调整意见和制定部分地产盐的价格。

10、汇集行业统计资料,培育市场,定期发布信息,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开展职工培训工作等。

组织机构

内设机构

依据省编委和省经委的核定,省盐务管理局属行政管理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0人,现实有人数16人(其中借调委重建办1人、物流办1人),局内部机构设置为3部1队:综合管理部、食盐专营部、盐政管理部、稽查队。班子成员为一正两副、副调研员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