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发票
形式发票亦称预开发票。出口商有时应进口商的要求,将准备出口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估计总值等等开立一种非正式的参考性发票,以供进口商向其本国金融或外贸管理当局申领进口许可证和核批外汇之用,由于它不是一种正式单据,既不能用作交易双方的记帐依据,也不能用于托收议付,对交易双方更无最终约束力,当正式成交履行合同时仍需按照有关规定内容另开正式发票。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形式发票
- 外文名
Proforma Invoice
- 类型
非正式发票
- 实质
卖方对潜在的买方报价
- 别称
预开发票
定义
形式发票是在没有正式合同之前,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产生法律效力的充当合同的文件,它包括产品描述,单价,数量,总金额、付款方式、包装、交货期等。形式发票本来只是在客户确认了价格并下了定单之后卖方所做的使对方再次确认的发票,但在没有正式合同之前形式发票即是合同。
“Proforma”是拉丁文,它的意思是“纯为形式的”1。所以单从字面来理解,Proforma Invoice 是指纯为形式的, 无实际意义的发票。这种发票本来是卖方在推销货物时,为了供买方估计进口成本,假定交易已经成立所签发的一种发票。实际上,并没有发出货物的事实,正因为如此,这种发票也被称之为“试算发票”。
要列
形式发票最主要的要列清楚以下几个要约:
1、货物品名
2、数量
3、成交价格方式,是FOB、CFR、还是CIF等,这一点很重要!关系到费用及风险分担的问题.
4、装运期
5、运输方式
6、付款方式
7、公司的详细的银行资料
以上所列的几点只是一些基本要约,一般小额贸易国外客户是很少签正式出口合同的,形式发票往往就起着约定合同基本内容以实现交易的作用,所以有必要的话要将可能产生分歧的条款一一详列清楚,要买方签回确认条款,以后真正执行合同时便可有所依据。如果是形式发票被利用来做信用证,信用证上的条款便应与形式发票上的一致。
形式发票不是一种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它所列的单价等,也仅仅是出口商根据当时情况所作的估计,对双方都无最终的约束力,所以说形式发票只是一种估价单,正式成交发货后还要另外重新缮制商业发票。
作用
1、作为数量化的报价。
2、作为销售确认。
3、让买方凭它可以申请办理输入许可、外汇许可和开立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