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设置
  • 4.主要职能
  • 5.领导职责
  • 6.规划控制体系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在县政府大院,近年来,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优化发展环境、创先争优、基层建设年等活动,坚持以“走出大山、跨越赶超、全面加快生态行唐建设”为奋斗目标,按照“一流、完善、率先”的要求,牢牢抓住规划设计这个源头,大气魄、大手笔推进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容貌环境综合整治攻坚,使县城功能日趋完善、容貌环境显著改观、品味形象明显提升、结构布局更为合理,倾力打造石家庄北部“活力、生态、文化、和谐”的现代化新型县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性质

    组织机构

  • 属性

    非营利性

  • 地点

    行唐县

  • 成立时间

    1982-9-1

机构设置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于1982年9月1日,原名是行唐县城乡建设局(简称城建局),1986年7月更名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93年3月改称建设委员会,1995年6月成立环境保护局,与建设委员会一套人马、两块牌子,1996年1月建设委员会改称建设环保局,保留建设局、环保局名称,1999年10月,环保局从建设环保局分出后,更名为建设局,2008年更名为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1年3月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城乡管理局,并挂城乡管理局牌子。2002年根据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建设局定编行政编制9人,下设办公室、城建规划科、市政工程科、 村镇建设规划科;设有房地产管理所、规划测绘队、建筑市场稽查办公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及10个乡镇建管所,规格均为股级。

主要职能

行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城乡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二)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建设规划编制管理,指导乡镇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指导有关部门编制给水、电力、电讯等专项规划;

(三)负责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城乡规划法规的行为;

(四)负责城乡规划区域内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审核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用地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质和建设内容,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五)负责城区内道路、便道、路灯、排水、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施工建设工作;负责城区主干街道路灯的日常检修、维护工作;

(六)负责全县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工程承发包、劳务分包及用工、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工程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筑材料设备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市场稽查和施工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

(七)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案件;

(八)负责县城规划区域内住房开发建设和保障性住房审批、承建、维修、分配、流转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各类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工作,办理房屋确权登记、变更和抵押登记,确认房屋权属,核发房屋所有权证;负责审核发放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预销售许可证;

(十)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粉煤灰综合利用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供热、燃气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房地产交易市场的行业管理,规范、完善和发展房地产市场;

(十三)负责全县物业管理工作,制定物业管理工作的规定和标准。

领导职责

苏文杰: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住建局全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