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机构简介
  • 4.商会章程
  • 4.1.第一章 总则
  • 4.2.第二章 业务范围
  • 4.3.第三章 会员
  • 4.4.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 4.5.第五章 监事会
  • 4.6.第六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 4.7.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 4.8.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 4.9.第九章 附则

温州市安徽商会

温州市安徽商会成立于2004年12月19日,是皖籍在温州地区长期奋斗创业的企业家、工商业者、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自愿结成的社团组织。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温州市安徽商会

  • 成立时间

    2004年12月19日

  • 组成

    工商业者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 团体会员单位

    168家

机构简介

商会业务主管单位是温州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2006年4月加入温州市工商联(总商会)团体会员单位。目前商会已发展会员360人,其中团体会员单位168家,个人会员192人,理事单位55家,常务理事19人。 几年来,温州市安徽商会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商会声誉在温州和安徽各地有着好的口碑和一定的影响力。在国内外37家徽商组织中, 温州市安徽商会先后被评为“2007年度国际徽商优秀组织奖”、“2008年度先进徽商社团”称号。

为总结回顾商会成立以来的工作经验,展示新徽商在温州地区发挥聪明才智、努力拼搏、艰苦创业的丰硕成果,商会秘书处将四年来商会开展各类活动的图片掠影分类汇编成册,以此献给温州市安徽商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同时寄语商会全体会员要进一步弘扬徽商精神,发扬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定信心、齐心合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打造精英团队,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商会章程

温州市安徽商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温州市安徽商会。

第二条 本会的性质是皖籍在温州地区长期经营的广大工商业者、创业者、中高级管理技术人才,自愿结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本会坚持入会自愿,领导自选,人员自聘,经费自筹和会务自理的原则,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自我教育的活动方针、充分体现组织活动的民间性、自主性、自律性和服务性。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一切活动以国家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加强在温州地区经营的皖籍工商业者和有关人士的联系。加强会员之间及本会与社会各界之间的联系和合作,发挥优势,资源共享,团结创业。促进温州市与安徽省各地区的经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共同繁荣。

第四条 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为温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本会接受上述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的办公地点:温州市温州大道987号富豪徽商国际大酒店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为: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团结、帮助、引导、教育会员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提高会员综合素质,塑造安徽人形象。

二、协助温州市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工作,维护社会治安,打造平安温州,构建和谐社会。

三、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反映会员的意愿、要求和建议,依法保护会员正当的经营活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四、努力协调温州地区与安徽各地的多边经济合作,积极协助两地政府(企业)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人才引进、信息交流,促进两地的经济、技术、贸易合作和发展。

五、组织会员举办和参加各种形式的联谊会、恳谈会、协商会,促进会员与当地企业的精诚合作与友好往来。

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市场、技术、商品、管理、经营、法律、审计、会计、融资等信息和咨询服务;为会员排忧解难,提供获利线索、风险分析和经营方案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