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水务局
1964年1月成立隆回县水利局;2003年4月改为隆回县水务局。局属二级机构5个。局机关现有干部职工97人,在职63人;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538人,共有专业技术人员89人,其中:高级工程师4人,中级职称43人,初级42人。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隆回县水务局
- 干部职工
97人
- 成立时间
1964年1月
- 原名
隆回县水利局
机构简介
(1) 拟定全县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和监督检查,起草全县水资源、河道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规定性文件。
(2) 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及乡镇长期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制订节约用水规划、政策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3) 按照国家和我省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不同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意见;负责指导河道清障。
(4)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政执法;调处有关重大水事纠纷。
(5)主管全县河道、水库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综合开发和管理,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管。
(6)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包括小水电在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负责全县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查水利基建及小水电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水利基建招投标和质量监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管理全县乡镇供水、人畜饮水;指导节水灌溉;对各类水电站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
(8)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县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归口管理城镇防洪工作,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9)负责指导全县的水土保持工作。
(10)负责全县水利经济工作,对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的综合开发及经营管理实施行业管理。
(11)负责全县水利行业的党务、人事科教工作,管理和建设水利队伍,指导水利学会工作。
(12)负责实施《防洪法》,制定并实施全县防洪渡汛方案、水利建设计划。
(13)组织水电、水保工程勘测设计工作。
(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股室及职责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汇报材料、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其他有关文书;督办局党委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综合统计、档案、保卫、保密、信访、收发、接待及机关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办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负责大型会议组织和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承办机关财务及本系统会计管理与审计工作;指导下属单位管理工作。
监察室:负责监督公务员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实施;受理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控告、检举,查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
人事科教股:负责水利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及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职工考核调配、奖惩任免、工资、福利保险、老干部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水利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与聘任工作及本系统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指导本系统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党务工作;负责市、县劳资统计及年报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水利干部职工培训,承办科教兴水工作;负责水利科技资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