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作坤
聂作坤,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山东昌邑人,在职大学,管理学博士,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副厅级)。
2019年7月23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聂作坤受贿案,因其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三十万元。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聂作坤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65年5月
- 毕业院校
人物履历
1983.12——1985.10,山东省昌邑县太堡庄乡新河头联中民办教师(计算连续工龄);
1985.10——1989.07,山东省昌邑县公安局岞山派出所民警;
1989.07——1990.09,山东省昌邑县北孟派出所副政治指导员;
1990.09——1994.09,山东省昌邑县北孟派出所所长;
1994.09——1998.05,山东省昌邑市公安局副局级侦查员、饮马派出所所长;
1998.05——1998.11,山东省昌邑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城区分局局长;
1998.11——2000.07,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政治委员(其间:1997.08——1999.12,在中央党校函授本科班政法专业在职学习);
2000.07——2001.07,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峡山分局局长;
2001.07——2003.03,山东省安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3.03——2006.04,山东省安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享受副县级待遇)(其间:2004.03——2006.01,在西南科技大学网络教育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2006.04——2007.01,山东省安丘市副县级干部、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7.01——2010.07,山东省寿光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其间 :2005.10——2008.06,在南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在职学习,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10.07——2016.09,山东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处长(其间:2009.06——2012.06,在天津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学习,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6.09——2017.03,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
2017.03——2018.09,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督察长1。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8年8月31日,据山东省纪委监委消息:烟台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聂作坤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