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绩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7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质量与认证监管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监管股7个内设机构,下辖稽查大队、技术所两个直属机构。
单位简介
绩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宣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管绩溪县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等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7人。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设办公室、人事教育股、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质量与认证监管股、标准计量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监管股7个内设机构,下辖稽查大队、技术所两个直属机构。1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质量技术监督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开展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办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三)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并进行监督检查;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1
(四)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
(五)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管理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依法监督管理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七)负责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工作。
(八)负责质量技术监督开局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质监系统财务预决算、基本建设和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县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
(九)承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机构设置及职责
办公室(人教股)
综合协调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来信来访、综合调研、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装备,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工作;承担质量技术监督统计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和机关党务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1
法规股
承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质量技术监督方面行政审批事项受理和审批的有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