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体系确保税收收入增长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进一步强化县、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促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源控管,堵塞税收漏洞,防止税收流失,加强财源建设,增加财政收入,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快速稳定增长,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体系确保税收收入增长的意见
- 文号
桐府发〔2009〕9号
- 发布单位
桐梓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
2009
通知内容
桐府发〔2009〕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一、充分认识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体系的重要意义
自税务机构分设以来,全县税务系统始终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在完成组织收入任务、强化税收征管、创新税收宣传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经济主体日益多元化,经济活动日益复杂化,现阶段社会信用体系尚不健全,税源分布广、管理难度大,纳税人纳税意识不强、纳税遵从度不高。同时由于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加之税务机关对第三方涉税信息的需求量加大且难于收集,导致了税务机关对税源控管的难度加大。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强力冲击下,我县税收收入面临的形势和困难显得异常严峻。
建立社会综合治税体系,是新形势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效掌控税源、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实现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保障财政收入持续快速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尤其是在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行社会综合治税,就是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下,以强化税源控管为核心,以营造法治、公平、有序的税收环境为目标,逐步建立以“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协助、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化支撑、纳税人配合”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形成全面、实时、动态的全方位税源监控网络,更加有效地掌握税基、控制税源,实现税收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和专业化。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参与、积极配合、全力以赴做好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强化税源管理为核心,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部门联动、整体推进,依法治税、应收尽收的原则,建立健全涉税信息资料采集和传递网络、税收宣传长效机制、协税护税网络和优质纳税服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治税、相关部门大力护税、社会各界积极协税”的良好局面,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主要任务:建立健全税收宣传长效机制,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立体宣传网络,解决当前税收宣传工作未形成整体合力、重城区轻乡镇等问题;建立健全相关部门涉税信息传递机制,确保信息共享,改变税务部门信息不对称、收集信息难度大等问题;规范委托代征税款行为,加强对零星、分散税源的源头控管;建立健全广泛、有效的协税护税网络,充分发动部门和社会力量,为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驾护航;建立健全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的优质纳税服务体系,争取广大纳税人和全社会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参与,促进征纳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税收宣传长效机制,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站、广播等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宣传税收法律法规、税收工作情况以及广大税务干部的先进典型事迹,及时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件,倡导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促进纳税遵从度提高,引导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税收工作。同时积极支持、配合税务部门搞好日常税收宣传和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税务部门:积极与各部门配合,突出宣传的长效性、实效性、广泛性,集中必要人力、物力搞好税收宣传月的集中宣传活动。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纳税人,强化日常税收宣传,将税收宣传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全过程,覆盖到全县的各个税收管理角落。
司法行政部门:将税收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税法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加强监督考核的力度。
公安部门和检察院、法院:依法对涉税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及时快速办理涉税案件,充分发挥协税护税作用,做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
教育部门:将税收法律法规纳入学校法制教育内容。
各乡镇:按照全县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多形式、多渠道做好辖区税收宣传工作。
(二)加强涉税信息交流,着力提高税源监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