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历史
  • 4.地理环境
  • 4.1.气候
  • 4.2.植被
  • 5.经济
  • 6.文化

大旺区

1992年12月,经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原法定所属地区为肇庆四会市,2010年已独立直接隶属肇庆市管理,目前名称为肇庆市大旺高新区),肇庆地级市赋予县一级行政、经济管理职能。2002年上半年,肇庆高新区从肇庆市区迁园大旺,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大旺华侨农场、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肇庆高新区),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并承担相应社会管理职能。

大旺位于东经112°47′~112° 52′、北纬23°15′~23°24′,地处珠三角中心区西部,广东省中部,肇庆市东端,绥江和北江下游。东距广州市区50公里,西到肇庆市区45公里,属广佛肇半小时经济生活圈。公路方面,321国道和二广高速公路、广佛肇高速公路、珠三角外环高速三条高速公路等多条道路贯区而过,距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仅需40分钟车程。铁路方面,广佛肇城际轨道,从大旺站到广州仅需20分钟,到佛山仅需15分钟;广茂铁路、贵广高铁、南广高铁自园区南侧穿过,其中广茂铁路是连接珠江三角洲与粤西地区的交通干线,向东直达广州、进而与京广线乃至全国铁路网相接,往西可到达茂名、湛江、与广西铁路网相接;贵广高铁、南广高铁分别连接广州和贵阳、南宁,是广东连接大西南地区的交通大动脉。港口方面:园区紧靠北江和绥江南侧,拥有2000吨级的集装箱码头,紧靠专业货运港—马房港及周边的新港、三榕港、三水港,航线通达世界各地,从区内珠江物流码头到广州黄埔港仅50海里。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

  • 所属地区

    广东省肇庆市

  • 面积

    96.7平方公里

  • 人口

    96100(2018)

  • 方言

    粤语客家语等

  • 气候条件

    亚热带季风气候

历史

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置桂林郡四会县,本地属之。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武帝平定南越,本地属交州南海郡四会县。三国时期属广州南海郡四会县。南朝宋元嘉十三年(公元436年),属广州绥建郡四会县。隋开皇九年(589年),属广州四会县。宋开宝四年(971年),四会县并入南海县,本地属广州南海县。开宝六年(973年),复置四会县。熙宁六年(1073年),属端州四会县。重和元年(1118年),属肇庆府四会县。元至元十六年(1279年),属肇庆路四会县。明洪武元年(1368年),罗湖属肇庆府四会县,大良岗等地属南海县胥江都。嘉靖五年(1526年),置三水县,本地分属四会、三水。民国3年(1914年),分属粤海道四会县、三水县。民国20年,分属西区善后公署四会县、三水县。民国25年,分属广东省第三行政区四会县、第一行政区三水县。

1949年10月,分属西江区四会县、珠江区三水县。1952年5月26日,广宁、四会县合并,分属粤中区广四县、三水县。1954年7月1日,恢复广宁、四会两县建制,本地分属三水县、四会县。

1958年2月,国家农垦部华南农垦总局成立大旺机械化农场,龙塘乡划归农场。8月29日,中共中央决定华南农垦总局下放广东省管理,改为广东省农垦厅,国营大旺农场下放高要专署管理。9月12日,高要专署将国营大旺农场下放四会县管理。10月3日,广宁、四会再次合并为广四县,本地分属高要专区广四县、佛山专区三水县。1959年3月,三水县并入佛山专区南海县,七村、八村属南海县大塘公社,一村、古塘、白沙、猫坑等地属南海县芦苞公社,永丰、崩口等地属南海县南边公社,罗湖则属江门专署广四县大沙公社。

1960年4月,大旺农场一分为二,设立大旺、古驿两个国营农场,分属广四、三水两县。1961年4月,大旺农场改为劳改农场,属广州市公安局领导。1962年5月,收回省农垦厅领导。1963年6月,大旺、古驿重新合并为国营大旺农场,由省农垦厅直属农场管理局和四会县管理。1968年11月,归口省农林场管理站领导。

1971年,国营大旺农场下放肇庆地区管理。1972年9月改属省农业局领导。1974年10月,划回省农垦总局直属农场管理局领导。1978年7月,因接收安置越南难侨,更名为国营大旺华侨农场,业务归口省华侨农场管理局领导。此后随华侨农场管理局改制而变换隶属名称,1983年6月属省华侨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领导,1985年1月改属省华侨实业总公司领导,1986年3月恢复为省华侨农场管理局领导。

1988年11月,省委决定将国营大旺华侨农场、省华侨农场农科所、集装箱厂下放肇庆市管理。中共肇庆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华侨农场及农科所划归市农委管理,集装箱厂划归市经委管理。

1992年12月,经肇庆市人民政府同意,设立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简称大旺区),赋予相当于县一级行政、经济管理职能,保留广东省国营大旺华侨农场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998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三榕港成立,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00年8月,肇庆市人民政府赋予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市一级有关经济管理权限。

2002年上半年,肇庆高新区从肇庆市区迁园大旺,赋予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实行一套班子三块牌子(大旺华侨农场、大旺综合经济开发区、肇庆高新区),并承担相应社会管理职能。

2004年7月被省政府确定为广东省吸收外资重点工业园区和广东省山区吸收外资示范区。

2008年8月竞得广东省首批示范性产业转移园。

2010年9月成功升级为国家高新区。

2011年8月被国家授予“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

2012年9月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园区。

地理环境

气候

春季(按农历,下同)

立春至谷雨,华南静止锋活动频繁,低温阴雨多,日照少;惊蛰后气温渐升,雨量渐多,出现雨季及初汛期。此时还有冷空气继续南下影响,少数年份在春分前后会出现“倒春寒”。至谷雨有时还会出现一二次局部冰雹;同时在暖湿气流较弱、干冷空气明显的情况下,部分年份会出现春旱。

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