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效能性
情感的内心体验无论是愉快的还是不愉快的,无论是强烈的还是微弱的,都只是情感的主观效应,都不是情感的客观目的。情感只有转化为实际的行为驱动力,并作用于一定的事物,使之产生价值增值,才具有实际的意义。情感的效能性就是指人的情感转化为行为驱动力的动力特性。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情感的效能性
- 定义
情感转化为行为驱动力的动力特性
内涵
对于相同的情感强度,不同的人将会产生不同强度的行为驱动力:有些人情感反应很微弱但行为反应很强烈;有些人虽然情感反应很强烈,但往往只停留在情感的内心体验上,很少付诸行动。这种差异就是情感效能性上的差异,可以采用单位情感强度所产生的行为驱动力来区分。
那么,行为驱动力又怎样衡量呢?统一价值论认为,人的行为活动在本质上都是价值资源的投入产出过程,其规模或力度可以采用单位时间所投入的劳动价值量来衡量,因此可以对行为驱动力做出如下定义。
行为驱动力:人在某情感的驱动下单位时间所增加或减少投入的劳动价值量,称该情感所产生的行为驱动力,用Fn表示。
要注意两点:一是,情感所产生的行为驱动力并不是指价值资源的总投入规模,只是指在原有投入规模的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投入规模,只有当原来的投入规模为零时,行为驱动力才等于现有的投入规模;二是,劳动价值既可以是活的、直接的劳动价值,也可以是物化的、间接的劳动价值,它是一种间接的行为驱动力(或借助于外界的驱动力)。
定义
情感的效能性可以采用情感效能系数来描述。那么能否直接用行为驱动力与情感强度的比值来定义情感效能系数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经验表明,这样定义出来的情感效能系数对于一般人来说并不是一个常量,它会随着情感强度的增长而迅速提高,因而不便于对人的情感效能性做准确的比较和度量。
可以证明(从略):人的行为驱动力只有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成正比时,才能最迅速而有效地进行价值资源的合理分配。再根据“情感强度第一定律”可知,情感强度与事物的价值率高差的对数成正比,则情感强度应该与行为驱动力的对数成正比,其比例系数反映了人的情感强度转化为行为驱动力的效能性,因此可以对情感效能系数做出如下定义。
情感效能系数:行为驱动力的对数与情感的强度之比值,称为该情感的效能系数,用Kn表示,即
Kn=log(1+|Fn|)/|μ| (2—2)
其中,μ表示情感强度,Fn表示行为驱动力。当情感强度与行为驱动力均为正值时,变换上式可得:
Fn=exp(μ×Kn)-1 (2—3)
由此可见,当情感效能系数不变时,行为驱动力随着情感强度的增长而成指数增长。当μ=0时,有Fn=0,这表明当情感强度为零时,人就不再增加对该事物的价值投入规模;当情感强度为负值时,行为驱动力也为负值,此时,人将减少对该事物的价值投入规模。
强度性与效能性
根据情感效能系数的定义,再结合情感强度第一定律,上式可变换为:
Km×Kn=log(1+|Fn|)/ log(1+|ΔP|)(2—4)
或者
(1+|Fn|)=(1+|ΔP|) (2—5)
其中,Km为情感强度系数,Kn为情感效能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