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
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是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下设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受区政府、深圳市公安局的双重领导。各街道设派出所,派出所受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领导。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
- 外文名
Shenzhen City, Luohu District Public Security Bureau
-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罗沙路2088号
- 成立时间
1981年11月
- 类别
政府机关
分局简介
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分局成立于1981年11月,前身是宝安县公安局深圳分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分局,成立时全局在编民警为108人。罗湖分局现有在编人员2103人(男1834人,女269人),其中一线执法执勤警力1913人,占总警力的90.1%;派出所警力1541人,占总警力的73.3%。
辖区罗湖区东起梧桐山伯公坳,与盐田区交界;西至红岭路,与福田区交界;南至深圳河与香港新界隔河相望;北至布吉关口,与龙岗区相接。总面积78.9平方公里,总人口129.32万人,其中常住人口40.74万人,暂住人口88.58万人。罗湖区毗邻香港,地理位置独特,历史悠久,其名称来源于清代康熙年间就已经存在的罗湖村,而特区的建设也是从罗湖开始。罗湖区内有罗湖口岸和文锦渡口岸2大口岸,是旅客和货物进出中国大陆的重要通道。罗湖区也是深圳商贸业、娱乐业的发祥地,区内由东门步行街、人民南商圈和华润万象城构成了精品汇聚、人流密集的旅游购物“金三角”,并有酒吧、音乐酒廊160多家,卡拉OK、夜总会等娱乐场所300多家,约占全市娱乐场所的一半,是深圳市重要的交通枢纽、商贸中心和人文旅游中心之一。
机构设置
分局内设指挥处、政治处2个副处级机构和行政科、监察科、法制科、出入境管理科、人口管理科、治安管理科、科技通信科、防范处理邪教及有害气功科等8个正科级机构;下设刑警大队、巡警大队2个副处级机构和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预审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等5个直属机构;下设罗湖口岸、东门、南湖、桂园、黄贝、翠竹、笋岗、东湖、莲塘、东晓、清水河等11个派出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分局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按照市公安局计划,管理分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及警衔申报等工作。
(二)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防范和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
(三)负责辖区治安管理与防范工作,对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指导和协调辖区内治安保卫组织的业务工作
(四)按照规定权限负责辖区内常住人口、暂住户口及出租屋管理工作,受理、审核辖区内各类入户申请;负责辖区内外来人员暂住的申请、审核及发放工作;办理、发放《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少年儿童证》;按照市公安局授权范围签发《边境管理区通行证》和《往来边防禁区特许通行证》;负责向市公安局上报人口信息资料。
(五)负责辖区内特种行业和治安管理工作,按照市公安局规定的权限管理易燃爆物品、枪支弹药及其他危险物品。
(六)负责辖区内保安行业的指导与管理;协调、指导基层派出所加强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依法监管各类犯罪刑满、劳教释放等人员,指导基层派出所帮教违法青少年工作。
(七)负责辖区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八)协同有关部门,完成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访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对分局所属各执法单位和民警的执法活动进行内部监督。
(十)承办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范围
(一)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