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江龙
田江龙,男,汉族,大学学历,云南江川人,1973年9月出生,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2023年11月,田江龙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
基本信息
- 中文名
田江龙
- 国籍
中国
- 民族
汉族
- 出生日期
1973年9月
人物履历
曾任江川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玉溪中心城区防洪水系建设管委会党组书记。
2018年2月—2019年1月,任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2019年1月,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处级)。
人物事件
警告处分
2017年11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云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 并通报了七起典型案例。给予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江龙(时任江川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行政警告处分。
诫勉问责
2019年12月,因杞麓湖生态保护工作不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给予玉溪市政府副秘书长田江龙(时任玉溪市住房和建设局局长)诫勉问责。
审查调查
2022年3月,田江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依法双开
2023年11月24日,据玉溪市纪委监委消息:经玉溪市委批准,玉溪市纪委监委对玉溪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田江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田江龙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以串供和伪造证据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烟、酒等礼品礼金;隐瞒不报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
田江龙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严重破坏了政治生态,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溪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玉溪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田江龙开除党籍处分;由玉溪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
参考资料
- 1玉溪市政府原副秘书长田江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引用日期 2023-11-24)
- 2主动投案!玉溪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田江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_@所有人_澎湃新闻-The Paper澎湃网(引用日期 2022-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