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摘要
  • 2.基本信息
  • 3.简介
  • 4.主要职责
  • 5.内设机构

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根据市编委《关于印发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惠市编〔2011〕57号)和《关于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部分内设机构调整设置的批复》(惠市编办〔2010〕4号),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惠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总部地点

    惠州市

  • 经营范围

    农业技术推广

  • 公司性质

    国家机关

简介

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职责及机构设置如下: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市政府赋予的职能,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种植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订全市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研究制定优质、高产、高效农业规划,组织整治农田、改造中低产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扶持山区种植业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三)组织本行业的新技术、新良种、新产品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鉴定推广工作;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技术教育和农技干部、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

(四)负责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检验工作。

(五)负责病虫害预测预报、植物检疫和农村能源等工作。

(六)负责主管工作范围内的统计、信息、资料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和市农业局及上级农业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设7个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中心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会议组织、文件收发、档案保密、资产管理、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医疗福利、财务、车辆、接待等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审报工作;负责本中心党务、宣传、工、青、妇以及监察、纪检、信访等工作。

(二)种子科(种子站)

具体负责《种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负责制定种子产业化的规划;负责全市种子的引进、试验、示范、鉴定、管理和推广工作,培训种子技术管理人员。

(三)土肥科(土肥站)

负责土壤测绘、普查、规划、利用、化验、监测工作;负责基本农田保护、建设、改造中低产田和防止土壤污染工作;负责绿肥的推广应用及有机和无机肥料的试验推广工作;负责生物肥料及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节能技术推广工作。